願打願挨,在我上個帖子說的“兩人之間親密的叫”的場合下是沒問題的。

來源: 不明則問 2011-05-31 10:28:47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539 bytes)
本文內容已被 [ 不明則問 ] 在 2011-05-31 21:38:02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但是在公眾場合,那種歧視和侮辱的意思,是大眾能感覺到的。。。

而且,如果你老公打你罵你,即使你說你願意挨打挨罵,公眾和社會能接受嗎?

 

》新一代願不願意,他們會親口告訴他們的爹媽。

我正是聽過有些新一代告訴他們的爹媽他們不樂意了。。。

 

有人叫自己“鄙人”。我覺得沒什麽問題。因為那是自己說自己,不關別人的事。

但用“賤內”稱呼妻子、用“愚兒”稱呼孩子,就是用歧視和侮辱性的語言來稱呼別人。

為什麽一定要保留這種歧視和侮辱性的語言呢?

所有跟帖: 

不是什麽高雅。。。 -不明則問- 給 不明則問 發送悄悄話 不明則問 的博客首頁 (41 bytes) () 05/31/2011 postreply 10:3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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