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小時候,我家有個鄰居,說是鄰居也就是一個樓裏的,都不在一層。倆口子是二婚,女的用現在的話說就是小三。男的帶個女兒,女的後來又生了個兒子,要說這一家子也算好,女的把男人弄到手之後他們就離開了鄉下來到了城裏,男的原來是鄉下的醫生,到了城裏進修後留校教書,女的跟著來了就幹雜活。
女人就跟所有的小三一樣,扶正了還覺得冤的不行,總是覺得自己特別虧,犧牲特別大,老是不知道因為什麽鬧,人家別人家打架都有個原因,什麽因為教育孩子,因為婆家要怎麽樣了或因為男人不幹活之類的,他們家每次戰爭開始到結束好像都有很多的原因,也不知道哪個是主要的哪個是次要的,總之就是大鬧不已,恨不能離婚,好像不離就得出人命似的,就這樣鬧了幾年了,一直在鬧。
有一次兩個人鬧的比每次都厲害,女的就離家出走了,你倒遠點走著呀,就到樓下一個鄰居家去了,過去的鄰居真是有遠親不如近鄰的感覺,不像現住對門都不一定認識,這家鄰居倒好不但收留了她還跟她站在一起跟男人作鬥爭,那些天他們鬧的全樓都知道了,家裏每天吃晚飯的時候都能提到他們家。那些日子那個收留女人的鄰居還挺自豪的樣子,覺得自己做了件好事,救了一個女人的命似的,而且覺得這回這家人的命運將被她改變了。
沒有太久,那個男的就跟女的和好了,和好的原因連收留她的那家人都不知道,那家人還沒回過味來的時候,這家男女卻開始不搭理他們家人了,在樓裏的其他鄰居都知道,這對男女每天都在說,是那家人要挑撥他們離婚,沒安好心什麽什麽的。
再後來這兩家人基本都不來往了,收留的人家覺得好心沒得好報,而那和好了的倆口子覺得是他們家人在挑撥離間,不想讓他們過得好。就這麽一直到大家都搬了家後的一段時間大家還都記得這個故事。
再後來,在一次巡回醫療的時候那個男的又回到了鄉下,據說被原來的老婆追著要打他,他拚命的跑把鞋都跑掉了,那個狼狽相當然是跟他一起去巡回醫療的人回來學的,知道這個人是誰嗎?那就是當時收留他家女人的那家的女人。這個故事後來流傳的遠遠比她要挑撥人家離婚的故事時間要長也要精彩。我想也算這家人為自己費力不討好的被埋怨出了口惡氣吧。
要說過去的鄰居遠親不如近鄰,真有很多美好的記憶,文化大革命的時候,我爸爸被關了起來,媽媽帶著我們在家裏又要上班還要照顧我們還要惦記著爸爸,很多時候都是好心的鄰居幫忙的,否則真不知道怎麽過那些日子呢。再後來的鄰居也是一樣的,大家的走動遠遠多於親戚之間,因為離的近。可是再後來這樣的關係也成了產生不必要矛盾的基礎了。到了現在人們基本是住著了鄰居不說話,不知道姓名,也不來往。當然也是由於都不是一個單位的了。這種看上去的人情淡漠也為鄰裏矛盾減少了機會,當然再有矛盾的時候就幹脆會大打出手了,因為原來就不認識,也就沒有麵子問題了。
其實這就是個勸和不勸離的道理在過去是很重要的,尤其是夫妻,感情非常複雜,說不和明天也許就能離婚,說好,打一輩子還在一起過的也有,真的需要不需要離婚隻有他們夫妻自己最清楚,要離你勸都沒有用,要不離你要勸了就成了罪人了,當然,當人有委屈,心裏有解不開的結的時候還是希望有人傾聽的,做為朋友做為鄰居最好隻做個傾聽者,能幫著說和還是說和的好,那樣就是有一天他們真的離了也不會怪你,而和好了也會感謝你,即使不感謝你至少不至於變成仇人。而現在的人好像不用別人勸和勸離了,說和,閃婚的比比皆是,說離,結婚兩個月就離婚的也有的是。
所以勸和不勸離的道理現在的人也許都難理解了,都覺得這有什麽可勸的,勸就是管閑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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