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擊殺拉登 結果正義程序有問題

社評:擊殺拉登 結果正義程序有問題


沒有人會對一個恐怖大亨的死亡表示同情,但以不合法的方式對其進行肉體消滅,同樣會產生諸多後果。

  中評社北京5月8日電(評論員 餘永勝)自從美國總統奧巴馬5月1日宣布擊斃“基地”組織頭子本•拉登的消息後,國際輿論就對拉登之死充滿了各種猜測和議論。毫無疑問,主流看法對此持積極肯定的態度,把它當作是全球反恐戰爭的一個具有裏程碑意義的事件。聯合國安理會2日發表聲明,認為這是打擊恐怖主義過程中取得的“決定性進展”。同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薑瑜也做出了類似表示,認為這是“國際反恐鬥爭中的重要事件和積極進展。”

  不過,國際社會對擊斃拉登這個結果的肯定,不代表對擊殺方式的認可。拉登被斃後,白宮國土安全及反恐事務顧問約翰•布倫南2日透露,拉登曾親自持槍與美軍交火。言下之意,拉登既然困獸猶鬥,被美軍擊斃也就理所當然。然而,僅僅過了一天,白宮發言人卡尼就糾正了這個說法,明確承認拉登當時身上並未攜帶武器。而據阿拉伯電視台網站報道,巴基斯坦安全部門高官近日透露,拉登的女兒證實,他父親是被美軍海豹突擊隊活捉後遭槍殺的。

  這樣的消息一經傳出,立即引起軒然大波。國際輿論特別是歐洲媒體紛紛指責美國不經審判就直接殺人的做法,違反了美國自己的法律,因為美國法律要求執行死刑前必須經過審判。德國之聲網站日前在頭條位置打出大大的問句:“民主國家可以直接殺人嗎?”日本《每日新聞》援引國際法專家最上敏樹的話分析說,美國突襲並且殺死拉登,是違反國聯合國安理會曾做出的要求把拉登交付審判再處置的決議的。

  而一些西方政要就拉登之死表達的“歡呼”態度,也在國內遭到強烈批評。德國總理默克爾曾表達過對擊斃拉登“熱情稱讚”的話,默克爾的黨內同僚、基督教民主聯盟資深議員西格弗裏德•考德批評說,默克爾不該說“我為殺死本•拉登而感到高興”,因為“這是充滿複仇欲望的中世紀思維”。

  此外,歐洲輿論也對美國情報部門用水刑等酷刑逼迫恐怖嫌疑人供出與拉登藏身有關的情報不滿,認為就算是對付恐怖分子,也要講求法律和人權。質疑的聲音是如此廣泛,以至於聯合國官員也出來表態。5月4日,聯合國人權委員會高級專員皮萊表示,聯合國譴責恐怖主義,但打擊恐怖主義也有基本規則,必須遵守國際法。皮萊還要求美國“全麵披露拉登被打死事件的細節,以判定美軍行動的合法性。”

  實際上,美國處置拉登存在的問題不僅表現在擊殺方式上,更表現在未經允許直接派軍機進入他國領土上。而後者則是赤裸裸的違反國際法行為。這次拉登是在巴基斯坦境內的阿伯塔巴德被擊斃的。當天,美軍直升機直接從駐阿美軍基地遠程奔襲,飛到距巴基斯坦首都伊斯蘭堡僅50公裏的地方執行任務。而這一切,事前都未知會巴基斯坦政府。事實上,為了不被巴方察覺,美軍專門使用了具有隱身和隱聲功能的改進型“黑鷹”直升機,再加上阿伯塔巴德周邊山區的特殊地形,結果等到巴方發現情況趕到事發地點時,美軍直升機已經載著拉登屍首逃之夭夭。

  對於這樣的公然侵犯巴基斯坦主權的做法,巴朝野上下都強烈不滿。巴前總統穆沙拉夫表示,雖然針對拉登的定點清除行動幹得漂亮,但卻是以侵犯巴基斯坦主權為代價的。巴基斯坦外交部於5月3日發表聲明,對美國單方麵在伊斯蘭堡附近采取的突襲行動深表憂慮,要求美方“下不為例”。5月4日,巴軍方也做出強烈反應,陸軍參謀長基亞尼發表聲明,稱美軍如果再次在巴基斯坦境內執行突擊任務,巴方將檢討與美國在軍事及情報方麵的合作。

  毫無疑問,沒有人會對一個恐怖大亨的死亡表示同情,但以不合法的方式對其進行肉體消滅,同樣會產生諸多後果。美國或許考慮把活著的拉登帶回國內會產生一係列的後續問題,所以來個“斬立決”;美國或許對巴基斯坦的保密能力甚至反恐誠意心中沒底,所以來個先斬後奏;但強調程序正義優於結果正義的美國法律,卻不能搞內外有別,在涉外問題上搞程序違法。

所有跟帖: 

Ding ! -依依漢南- 給 依依漢南 發送悄悄話 依依漢南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5/08/2011 postreply 15:25:10

依然同樣是冤冤相報,他們都應該學佛理 -husky- 給 husky 發送悄悄話 husky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5/08/2011 postreply 16:16:24

哈哈,阿q妹妹,你在說恐怖分子和美國政府一樣用同樣的標準 -迷樂- 給 迷樂 發送悄悄話 迷樂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5/09/2011 postreply 04:49:38

你是兩個q,對不起!阿qq妹妹! -迷樂- 給 迷樂 發送悄悄話 迷樂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5/09/2011 postreply 05:07:56

這個說的不錯! -不明則問- 給 不明則問 發送悄悄話 不明則問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5/09/2011 postreply 07:11:23

不錯不錯,罪犯的方法警察也可以用,因為警察跟罪犯都無法無天,嘿嘿 -迷樂- 給 迷樂 發送悄悄話 迷樂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5/09/2011 postreply 07:3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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