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的今天(2007/04/21),美國弗吉尼亞理工大學的中央廣場上,一個非同尋常的追悼儀式正在舉行:5天前,該校韓裔學生趙承熙開槍殺害32名同窗,自己飲彈自盡。
然而,凶手趙承熙和另32名遇難者一起被列為悼念的對象,儀式上放飛的氣球是33個,敲響的喪鍾是33聲,33塊半圓的石灰岩悼念碑被安放在校園中心廣場的草坪上。其中一塊悼念碑上寫著“2007年4月16日趙承熙”,旁邊放著鮮花和蠟燭……。
美國人為什麽把凶手也列為悼念對象?
這又讓我想起了多年前的盧剛殺人案。事後,受害人安·柯萊瑞博士的兄弟給盧剛家人這樣一封信:
我們經曆了突發的巨痛,我們在姐姐一生中最光輝的時候失去了她。我們深以姐 姐為榮,她有很大的影響力,受到每一個接觸她的人的尊敬和熱愛--------她的家庭,鄰居,她遍及各國學術界的同事,學生和親屬。
我們一家從很遠的地方來到這裏,不但和姐姐眾多朋友一同承擔悲痛,也一起分享著姐姐在世時留下的美好回憶。
當我們在悲痛和回憶中相聚一起的時候,也想到了你們一家人,並為你們祈禱。因為這個周末你們肯定是十分悲痛和震驚的。
安最相信愛和寬恕。我們在你們悲痛時寫這封信,為的是要分擔你們的悲傷,也盼你們和我們一起祈禱彼此相愛。在這痛苦的時候,安是會希望我們大家的心都充滿同情,寬容和愛的。我們知道,在此時,比我們更悲痛的,隻有你們一家。請你們理解,我們願和你們共同承受這悲傷。這樣,我們就能從中一起得到安慰和支持。安也會這樣希望的。
回味這兩件毫無關聯的案件和對凶手一致的寬恕態度,我不禁產生了這樣的疑問:如果這樣的事情發生在中國,我們是否也會為凶手放上一束鮮花?受害人的家屬是否也會寫出這樣一封充滿仁愛的信?
我沒有答案,隻有更多的疑問。
如果一個韓國人在中國這樣大開殺戒,會不會導致一場戰爭?如果是日本人呢?
其實中國也有類似的案件,比如馬家爵。
為什麽當馬家爵被判死刑後,雲南高校師生大都異常高興,有的鼓掌,有的唱歌,還有人相約晚上喝酒不醉不歸(新華網)?
為什麽受害家庭“翹首以盼望給兒子一個瞑目的理由,要親眼看到馬加爵的下場 ”?
為什麽馬加爵的骨灰至今仍在殯儀館家人放棄領取?我們自詡的“親情”呢?
又為什麽至今很多人對911和日本地震幸災樂禍?而不少對日本人抱有極大同情的中國人又對自己家庭在文革中的遭遇耿耿於懷呢?
為什麽西方文化傳統意義上的“寬恕”在中國並沒出現?
什麽是中國文化傳統的“慈悲為懷”?
中國文化傳統中有沒有“無緣無故的愛”?
為什麽“非我族類”便不需要當“人”來對待,為什麽一旦被貼上“壞人”的標簽就可在人格上貶損並對之進行非人化的處置?
“人固有一死,或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的古訓是否合乎現代文明?華國鋒享受了帝王陵,而如今平頭百姓難求一寸葬身之地,是否一個為泰山,另一個是鴻毛?
沒有答案。
我也不期待任何答案,隻希望我們能認真思考,讓我們不但在物質上超越別人,在精神和思想上我們中華民族也應該有一個質的飛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