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普選,修憲,議會辯論等這些行為才算真正意義上的民主。
其實六四與當下北非中東都應列入西方司空見慣的”街頭抗議“範疇,隻是由於專製者的壓迫造成蔓延與流血。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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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的“街頭抗議”都應政府在民主體製的框架下行事,最終轉化為更趨“公平公正”的結果,與文化有個P關係!
-大度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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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2011 postreply
18:4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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堪:應=因。
-大度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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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2011 postreply
18:4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