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看,我覺得歐洲北美的社會民主模式是最理想的,我一直反對以人民大眾的素質不高來作為不能實行民主的借口,民主是否行得通取決於高層建築的素質,底層民眾隻是在法律許可的軌道上以他們的力量來製約統治階層的行為.就拿比利時來說,已經兩年多沒有政府了,可是國家機器仍然在遵從憲法和法律的軌道上運轉,落在獨裁國家,早已四分五裂亂透了.很明顯,堅持獨裁統治是導致國家容易混亂的根源.
無論六四民運領導人也好,劉曉波式的進步人士也好,他們冒著個人生命危險去追求公眾利益和社會進步,對他們的個人攻擊和指責非常不公正,他們之所以值得尊重,在於他們所追求的一種精神.也許中國要再過三,五十年,當高層建築都被尋求進步的共濟會精神所滲透,那時中國可以具備有智慧實行民主自由的高中層領導,不過這個過程不是一個突變,需要有更多的劉曉波們不斷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