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中國的文化曆史中,南方,總是山清水秀,才子佳人輩出的地方,北方,則是崇山峻嶺,文化相對落後之地(當然中國北方一直是政治權力的中心),可這在美國就正好是相反:南方文化上相對落後,北方才是自由開放的地方。所以在美國人眼裏,南方人就成了“鄉巴佬”。而由於白人的白皮膚在戶外的陽光下被曬成紅色,“紅脖子”(Redneck)一詞,則成了南方的“鄉巴佬”的代名詞。
從曆史上講,美國的東北部是從歐洲移民過來之後最為聚集的地方,所以北方一直是美國的政治和文化中心,而南部各州,則是以農場開發為主的相對保守的地帶。在南方,白人大都主要是奴隸主,占據著大量的黑奴,自然地成為了平等,民主等等理念的反對者,代表了美國的落後勢力(所以美國南北戰爭,既是一場統一美國的戰爭,又是一場解放南方的黑奴的戰爭,更是一場思想意識形態上先進戰勝落後的鬥爭)。
雖然奴隸製被消除了一個半世紀,但美國南方在文化上仍然相對落後。美國頻頻出現的侵犯黑人的犯罪事件,“頑強”抵抗科學對宗教的挑戰,反對同性戀,墮胎,甚至暗殺同性戀者和墮胎醫生,等等這些極端保守的行為,都多半發生在南方。美國的南方,雖然不同於半個世紀以前,但還是被以受教育程度很低,安於保守的傳統意識的基督徒為主的“鄉巴佬”們占據。
“紅脖子”專指白人(黑人以前都是奴隸,所以不需多說了)。這些鄉巴佬們,在美國仍然是“主流”的一部分。美國文化是大眾文化,所以鄉巴佬自有他們的“市場”。而由於“紅脖子”都是四肢發達的“下裏巴人”,他們的文化就主要體現在體育項目中。
美國人的體育是非常自我欣賞性的,完全不像是“活在別人眼中的”中國的體育。美國人對風靡世界的歐洲足球根本不聞不問,也不屑於問,但對自己的本土運動,美國人是舉國上下瘋狂沉迷,如橄欖球,籃球,棒球等等。這種自信,個人認為是令人歎服的。
美國的本土體育項目,主要體現在對體力要求大,對技巧(尤其個人技巧)要求不高的團隊運動項目方麵。大約是因為美國地廣人稀,很多都靠體育運動來交流,所以團體運動不管南方北方,都深得美國人心。美國人不太喜歡動個體運動項目。比如網球,雖然美國不缺場地,打網球的條件比中國和很多其他國家都好,但美國人對網球的興趣還是大大不如團體球類項目。更不必說花樣滑冰這樣的需要“吃苦”的個人運動了。美國人普遍更不喜愛動腦筋的體育項目,比如橋牌,決不會像在歐洲那樣風靡,棋類,在民間更是無人問津。
最能體現美國的“紅脖子”精神的運動項目就是賽車運動。這種高科技裝備的低智商運動,對體力的要求非常大(不光是賽車手,觀眾的體力也是至關重要的,尤其是康噪音的抵抗能力)。這種對噪音和速度的愛好,體現在民間,就是“摩托車隊”:披著長發的壯漢(一定是白人),帶著頭盔和墨鏡,三五成群地出現在高速路上,發出巨大的噪音,非常能體現“紅脖子”的強大的體力。
紅脖子由於大多足不出戶(即時出,“思想”也不會“出”),所以對外界的事情知之甚少,所以他們的“無知“,是“有文化”的北方人的笑料。更由於南方的各州都普遍具有濃厚的方音,所以南方的方音,也是“紅脖子”的“標簽”,成為北方人取笑南方人的另一個重要內容*。
我來美國的最初4年就是在南方讀書。但那時我根本聽不出南方人的口音,更對美國文化沒有了解,所以完全不知道我是生活在一個“鄉下人”呆的地方。在北方工作幾年後,我又來到南方生活,才辨認出了何謂南方口音,以及聚集在南方的這個相對落後的“紅脖子”文化。
最後我想舉一個我的親身例子,來結束這個對“紅脖子”的速寫。一個有線電視的裝線工(美籍羅馬利亞人)告訴我這個真實的故事:
一天他來到一家北卡羅來納州(盛產“紅脖子”的南方州之一)的叢林中住戶安裝有線電視,戶主是一位中年男子。這人獨居,養有幾十隻狗和貓。他注意到裝線工的口音,就禮貌地問他從哪裏來。
“羅馬尼亞。”裝線工回答道。
“哦?需要開多久車才能到那兒呢?”
“嗯?。。。”裝線工有些吃驚地回答道,“羅馬尼亞是歐洲的一個國家。”
“哦。。 。”戶主想了一下,若有所思地說:“歐洲。我怎麽記得歐洲應該是在波蘭?”
*美國人對“紅脖子”的取笑,從我個人的觀察,都多為善意,不同於中國大陸的城市人對鄉下人的歧視。在美國,人權是在法律的保護下,即使有人真看不起鄉下人,可能也不能做的太露骨。這,不能不說是美國法製的優越。
請閱讀更多我的博客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