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哲學家的生命驗證了世人是不智的。中國反右文革中錯殺的人不都繼續證明著這一點麽。
2 宗教信仰自由。就是良心自由。 一個人良心所信的,如是真理,禁止他信真理的人,能有什麽好結果。
如果你的兒女或者父母, 按照他真心認為對的原則行事, 你不讚同也要尊重他,給他從實踐中學習和驗證或者證偽的機會吧。你都不尊重人民怎麽能為人民服務。強迫別人說違心話,做違心事,導致他以後連思考的權利都放棄了,這不是惡是什麽。假如別人這麽強迫你,你覺得他是否算善人。
還有,如果是你想錯了, 而你強迫別人照你的去想和做,曆史會讓你承擔多大責任,有這個必要擔這麽大風險麽。
3 新聞自由
沒有光照地地方就會有黑暗。 違法犯罪的,希望受害人永遠找不到他。社會越找不回公正,就越導致人心不穩定。有一天就會失控。
所以憲法這三條,應該看成是幫助政府實現良好管理和社會穩定的主要途經, 如果沒有用,西方國家也不會寫在他們的憲法裏。他們不比中國人愚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