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為朗朗辯幾句吧,算是回答“野性”的商榷

 

當時我聽了“莊”轉來的錄像,確實感到很震撼的,所以有感而發“偉哉。。。”不過,我的耳朵也尖,聽出來裏麵有一段“英雄兒女”插曲,尤其震撼。別人我不知道,但我看見“回首壇”的“繼開”也聽出來了。這些曲子真是太熟悉了!

 

但回過頭來一想,朗朗想博得胡錦濤歡心這是肯定的,但他肯定也不可能得罪美國,這是他生活工作的地方呀。

 

所以,後來我胡亂寫了三篇帖子,第一篇是指因為中國政府的緣故,幾乎好的曲子都帶有“政治標簽”,所以朗朗可以選擇的也不多(見“朗朗國宴演奏上甘嶺 誌願軍打進美國白宮?”);第二篇則是說,美國沒生氣,而且也是接受朗朗的說辭的(具體真的生氣不生氣還要待習近平李克強來訪才知道)(見“【隨筆】魏京生揭發朗朗為啥在白宮碰了一鼻子的灰?”);第三篇是針對很多華人糾纏著朗朗不放,所以我提出“Benefit of the doubt”,字典的解釋就是:“A favorable judgment granted in the absence of full evidence”,大意就是在沒有足夠證據的前提下(如果沒有再犯)就應該相信別人。對我們大多數人來說,這個就是指輿論。(見“介紹一個常用詞匯:Benefit Of The Doubt”

 

如果你們還不願意放棄糾纏,那就容我再寫幾句吧。

 

1)“知道背景”和“非常清楚的知道背景”還是有差別的,我們這裏有很多人是“非常清楚的知道(這個曲子的)背景”,但朗朗知道真有那麽多嗎?

2)朗朗受了很多美國教育,他眼中的“朝鮮戰爭”跟我們理解的“朝鮮戰爭(抗美援朝)”肯定也是不一樣的;

3)有的人對政治很敏感,有的人則不敏感,朗朗很可能屬於後者,否則我想他不會去彈這個曲子。

 

所以,不要想當然的給別人“定罪”,或者定為“英雄”也一樣。

 

 

所有跟帖: 

金筆兄好。拜個年:新春吉祥,闔家幸福!:) -有言- 給 有言 發送悄悄話 有言 的博客首頁 (61 bytes) () 01/31/2011 postreply 23:23:52

其實早已與朗朗無關了,該怎樣還是怎麽樣 -husky- 給 husky 發送悄悄話 husky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1/31/2011 postreply 23:51:34

很公道的說法。 -萬楓- 給 萬楓 發送悄悄話 萬楓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2/01/2011 postreply 06:32:14

在外交場合沾點口慧,往往是弱國在麵對強國時候,民眾借以自我安慰的普遍方式。 -玄野- 給 玄野 發送悄悄話 玄野 的博客首頁 (669 bytes) () 02/02/2011 postreply 06:4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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