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得知最高人民法院通過中國法院網公布《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幹問題的解釋(三)》(征求意見稿),裏麵涉及了婚姻熱門話題——房子、票子、孩子等,其中有些新的解讀簡直帶有“顛覆性”。
房子票子問題說的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這是你的,那是我的。房子是這個家的房子,票子是這個家的票子,有什麽好分的,總解決家產問題,不解決離婚問題,這就是現在政府的弊病。
有些問題不合理,甚至難以接受。《解釋三》在一定程度上淡化了夫妻感情,感覺缺少了那種中國傳統的人情味,把握大局,走經濟路線固然沒有錯,但是涉及家庭,還把孩子的生養問題當個法律出台,算個屁呀。
自己的下一代,對於家庭來說是兩個人的事情,現在好了,國家非要插上一棒子,規定全由婦女做主,一句話:婦女自主決定生育的權利,這是哪門子法律啊,簡直是扯淡!中國人的離婚率一直在升高,能不高嗎?
總之,是感情引發的財產問題還是財產引發的感情問題,誰說的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