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教授還挺會亂扯的。

》高銘暄教授認為,美國法院就限製言論自由問題提出的具體認定標準,對於我們來說是有啟發意義的:一是言論自由是一種可以根據危害結果來衡量的可以限製的權利;二是言論自由的限製與否之標準,是根據在一定環境下的言論給現實秩序造成的危險的性質和程度來確定的。據此,對具體的、極易引起社會動亂的煽動言論,國家必須加以限製

那麽,劉曉波的言論會給社會造成什麽樣的危險和危害呢?

“社會動亂”?劉曉波有煽動社會動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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