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民國名媛陸小曼給前夫“戴綠帽”很冤(組圖)

一個人結了婚就應尊守夫妻的信義﹐
陸小曼如果因婚姻不幸福﹐
她大可離婚之後再說﹐
不論是從前還是現在﹐
夫妻應有對等之義﹐
難道因為婚姻關係的沉悶﹐
婚外情就變成理所當然?

文人自古無行﹐
豈隻是一個徐誌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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