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之中國的宗法社會是以大家族為基本單位的自治式管理,

一個大家族作為一個集體類似美國的社區,隻是族長的產生並非靠選舉。因此那時的一個縣官和幾個幕僚即可管理很大一個地區。即使是縣衙真正吃皇糧的也沒幾個,大部分靠自籌。

可如今的政府機構臃腫不堪還總覺得人不夠用,是因為基層組織已經沒有自我管理功能,一切全靠自上而下的管理。這種方式不僅造成機構臃腫,而且也造成政令不通,效率低下。

中國政治體製的改革首先應該是讓基層組織具有自治功能,上層隻監督,不管理。基層組織的領導要靠選舉產生是關鍵。

謝鶴兄好文!

所有跟帖: 

回複:古之中國的宗法宗族社會 -吮露鶴- 給 吮露鶴 發送悄悄話 吮露鶴 的博客首頁 (188 bytes) () 07/18/2010 postreply 19:27:23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