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辛苦了,就應該休息放鬆一下。

相信大家對“勞逸結合”一詞都不陌生吧。它一般是用來規勸那些對工作兢兢業業、勤勤懇懇、不顧勞累、忘我工作的人要注意休息的。

對“勞逸結合”意思的理解,公認的答案是:工作與休息相結合。因為每一位工作者隻有準確把握工作與休息的關係,使之張弛有度,這樣才能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

做勞逸結合的好處很多。它能使人建立有規律生活的節奏,能預防、消除疲勞,防止亞健康狀態的出現,能給自己留點喘息時間,能交叉發揮人體各部功能等等。從而從根本上提高人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這是目前對勞逸結合一詞比較普遍的理解。

但是,在現實生活與工作中,很多人對這一詞語的理解是存在一定誤區的,隻停留在一個層麵上。人們往往隻將它定位在奉勸人們不要過“勞”而忽略了“逸”,要在“勞”的過程中保持適當的“逸”。然而,在現實工作中,我們更需要嚴防少數人過分的“逸”而懶得去 “勞”的現象。

在我國,各行業有政府機構、事業單位與企業單位之分。廣義上的政府機構指中央和地方的全部立法、行政、司法和官僚機關。狹義的政府機構僅指中央和地方的行政機關、官僚機關,即依照國家法律設立並享有行政權力、擔負行政管理職能的那部分國家機構,在我國,亦稱為“國家行政機關”。事業單位是以政府職能、公益服務為主要宗旨的一些公益性單位、非公益性職能部門等。它參與社會事物管理,履行管理和服務職能,宗旨是為社會服務。企業單位是以盈利為目的獨立核算的法人或非法人單位。它的特點是自收自支,通過成本核算,進行盈虧配比,通過自身的盈利解決自身的人員供養,社會服務,創造財富價值。

在此,如果將上述三類單位與勞逸度掛鉤的話,就不難看出:大部分企業單位的工作人員是辛勞過度而休息不足的。日工作量在十小時以上者不在少數。他們之所以要那麽加班加點,其根源在效益,在需要“通過自身的盈利解決自身的人員供養”的問題上。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不妨認真而懇切的奉勸他們應注意“勞逸結合”-----在緊張工作之餘還須注意休息。這樣才有更好的工作效率與工作質量。

而政府機構與事業單位人浮於事的現象則要遠遠嚴重於企業單位。即:不少政府機構與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長期處於辛勞不足而安逸過度的狀態。在這些單位中,不乏上班東遊西逛、玩牌扯談、閉目養神之無所事事者的,故人們戲稱某些單位為“養老院”。這或許是人才資源過剩、機構臃腫造成的。但其關鍵在於雖然這些人的責任感與使命感不足而能保證其工資由國家財政全額撥款而導致的。所以,對這種現象我們不妨同樣奉勸一句:也要注意勞逸結合-----在閑逸得空虛的同時,還須考慮一下工作的問題。既然拿了國家工資,就應當追求一定的工作效率與工作質量。

因此,我們不但要關心那些忘我工作的人要注意勞逸結合,更應當奉勸那些隻逸不勞者也應該注意勞逸結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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