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韓國的通奸法,親族包庇法,台灣的請願法都是深受儒教影響的法律條款,可以視為儒教社會的一脈傳承並符合當地人情人心,但它們的立法前提與實行保障卻正是嚴格的法治精神啊,這難道不是民主社會的核心價值之一嗎?
2.“最高境界的領導者,百姓意識不到他的存在,而是認為自己的幸福是自然而然的事情,沒有必要感謝誰。”
覺得這個看法非常好,但這不也是民主社會的“民—主”精神的體現嗎?怎麽民主社會是要把領導人看作哈巴狗呢?
曾親眼看到柏林市長在聯邦總統以及各界媒體之前遭受全堂師生的哄笑而沉穩上台,孤獨但卻堅定地闡述自己的教育發展觀,結果卻令人肅然起敬,甚至令我拋棄了對他同性戀身份的偏見,您的這種哈巴狗論斷未必把政客們看得太弱智了.隻是我相信,走向民主社會的過程中,可能是會出現政客們可以迎合,急功近利的情況,但是選民以及政客的素質都是經過實踐才會提高,並且應該會提高的.
3. 一位生物學家曾說,人類發揮出的平均自身潛能隻占總量的10%. 這其實也提醒我們說: 永遠要對人的素質及發展抱有希望,重要的是眼界,信心,學習與經驗.^^
玄野兄周末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