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信稱義”,就是指順服,我估計沒有哪一個華人教會會否認這一點吧。
基督教與其它宗教的區別(包括天主教),就是否定人可以憑行為稱義。人們必須順服基督,以基督為屬靈的生命,否定舊我,向人們展示的是基督的樣子和性情,以此為主導的行為才能被神所接納。
不管你曾做過什麽事情,即使是被世俗道德所稱許的,也不一定能被神所稱許。世俗道德對於神而言,仍然有局限性,就像每一個人或一個團體都有其局限性一樣,其展現的功利一麵正是和人的肉體相關,和欲望緊密聯係。
基督徒不會否定世俗道德,隻是承認其有局限。但是追求完美是一種天性,唯一的方法,使承認自己的不足,順服於神,和神融為一體。
新約的內涵很多,但順服是最核心的要求
所有跟帖:
• 順服於神,和神融為一體。?這可有點吹牛,很難的, -玄野- ♂ (38 bytes) () 05/18/2010 postreply 07:39:28
• 是很難,靠人類自己是無法做到的 -我愛酸奶- ♀ (116 bytes) () 05/18/2010 postreply 07:42:59
• 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 -玄野- ♂ (276 bytes) () 05/18/2010 postreply 07:43:32
• 你要咬文嚼字沒意思了。基督徒又不否認行為。 -我愛酸奶- ♀ (82 bytes) () 05/18/2010 postreply 07:47:21
• 幸會幸會,慢慢交流。多謝賜教。 -玄野- ♂ (0 bytes) () 05/18/2010 postreply 07:55:12
• 不必客氣。一切都是神的恩典。 -我愛酸奶- ♀ (0 bytes) () 05/18/2010 postreply 11:0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