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從心所欲不逾矩
一、無法融入美國社會,藍博用他在越南常用的軍事知識,打得警察血肉橫飛,狼狽不堪。
藍博,退伍越戰軍人,多年在越南戰爭中洗禮,已無法融入美國社會,重返原居的故鄉小鎮,又遭小鎮警長諸多挑剔及無理指責。最後,他無法忍受。他要站起來對抗警長的挑釁,還要對抗警長召來的大批特警。
影片的情節生動、緊張。從山野叢林到城郭村巷,藍博像一尊戰神,藍博用他在越南常用的軍事知識,打得警察血肉橫飛,狼狽不堪。一向平靜的小鎮頃刻間變成了戰爭的海洋。越戰是一場失敗的戰爭,越戰的士兵因眾所周知的原因,受到了人們的誤解和不公正的待遇。影片已超現實的手段,使社會積怨,通過藍博這樣一個形象,得到了最大的釋放。
如果不是有血海深仇,誰能赴湯蹈火?每個人對現實的敏感不同,王勵山的感受很難說不和藍博相通。把人逼上絕路的人,不應當得到諒解。已經殺了,這案子怎麽判?
二、國法不可不依,血仇不可不報,誰是誰非?柳宗元和大詩人、大才子陳子昂打起了筆墨官司。
大號螞蟻網友在《文化走廊》貼了一文,評析了徐元慶謀殺案。文章寫得洋洋灑灑,引經據典,邏輯清晰。徐元慶謀殺案對王勵山案也有啟迪。
死者趙師韞當年在任上殺過一個叫徐爽的人,徐爽有個兒子名叫徐元慶,處心積慮要報父仇,於是改名換姓,在驛站裏當了個服務生。——徐元慶很聰明,因為驛站本來就是各級官員出差歇腳的地方,隻要有耐心,總有一天會等到仇人的。果然讓徐元慶等到了,已經高升為禦史的趙師韞就這麽在驛站裏送了性命。
大詩人、大才子陳子昂對此案的看法是:“徐元慶蓄意謀殺,案情清楚,按照國法應該被判處死刑,國法不可不依。但是,念在這小子是為父報仇,情有可原,孝義感人,所以建議在殺了他之後再大張旗鼓地表彰他一番。”
幾十年後,柳宗元是在翻閱曆史卷宗的時候看到了徐元慶謀殺案的相關文件,對當時的判決大為不滿,於是就針對著陳子昂的《複仇議》寫了一篇批駁之論。
柳宗元說:如果徐元慶的父親當真犯了法,論罪當死,趙師韞殺他隻不過是執行國法,那麽殺他的就並不是趙師韞本人,而是國家大法。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麽徐元慶謀殺趙師韞就分明是仇恨國法,這性質可就變了,可就不是為父報仇了,而是犯上作亂了。那麽,判處徐元慶的死刑自然是理所應當的,又憑什麽還表彰他呢?
可是,如果徐元慶的父親沒犯法,趙師韞殺他隻是出於個人恩怨,隻是為了逞逞官威,這就是趙師韞的不對了,濫殺無辜嘛!徐元慶想為父親鳴冤,可是官場一片漆黑,官官相護,可憐徐元慶一介草民,上告無路,上訪無門,這時候,他還能怎麽辦呢?
三、孔子到了七十歲,更通世事,人變得豁達。他認為,做人的最高境界是從心所欲不逾矩。
孔子把人生總結為“欲”與“矩”。我們到了一個新的環境,這個環境有其特有的文化和人事。這些文化和人事,就是“矩”。
母親幾十年前養過一群來亨雞,其中一隻產蛋量很高,每天產一個蛋,連續三個星期。母親很喜歡那隻雞,就在那隻雞的頭上塗了一個紅色的頂。第二天,那隻雞的頭被啄的血肉畝模糊,死在那裏。母親心疼了好一陣子。
紀曉嵐的後人講了這樣一個故事,有一把掃帚在廁所裏,很長很長時間。得天地之靈氣,成了精。在那裏生活得很快活。又過了許久許久。這把掃帚不甘寂寞,在掃帚把上開了一朵小紅花。掃帚的主人見了,以為是妖邪,碎做燒材。在灶火中,聽到了那把老掃帚的哭聲,主人心又不忍。
社會隻是一個環境,人生活在其中。人對環境不該有怨恨。王勵山不適應那個環境,藍博也不適應那個環境。對徐元慶謀殺案的判決,也是大環境的裁決。隻有人不適應環境,環境卻不會錯。我們每時每刻地呼籲、創造更適合於人生存的環境。卻不可天真地認為理想就是現實。王勵山的事情不應當發生,藍博的事情不應當發生。
母親的來亨雞死於一個紅頂子,掃帚死於一朵小紅花,我們中國人在美國社會也是與眾不同啊。人家會慢慢地認識我們,我們也會慢慢地認識他們。一百年前,八國聯軍用火炮打開了中國的大門,我們把傳教士用火燒成了烤肉。從那時起,我們慢慢地走向世界,被世界所認可。
融入社會才能改變之。改變世界是一個漫長的過程,要幾代人的努力,不是一個人的戰爭。個人英雄主義是要付出代價的,行動之前要考慮清楚。後果很可能與願望相反。子曰:“君子從心所欲不逾矩”。隻有不逾矩,才能做到“從心所欲”。“不逾矩”,不是妥協,“不逾矩”,才能“從心所欲”,才能改變社會。祝大家職場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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