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的自己要離婚,怎麽能算破壞軍婚呢?
韓國男生都服兩三年的兵役,大部分在此期間丟了女朋友。
如果服完兵役還在一起,那他們認為簡直有些紀念價值。^^
看來那時的法律有些牽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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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頭法律,“牽強”,一針間血。
-晚秋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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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2010 postreply
05:0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