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電腦,看到一年一度的“紐約青少年才藝大賽報名表”。這是我們小女兒從五歲開始年年都會收到的,今年已是第四度了。
她參加的是朗誦、演講比賽,年年都是冠軍。去年一年參加了三次都得到一等獎,還拿了$1450的獎金。由此,被世界日報等評委起了個雅號——冠軍專業戶。
這使得她提高了興趣、增加了自信,更加熱愛朗誦、演講了。每年一到四、五月間就注意留心著郵箱。
今兒她可落了空,讓我先發現了。我將這封郵件保存到我的文件夾中,把郵箱裏的刪掉,準備給她一個驚喜。
“曦曦——爸爸今兒要給你個禮物!”看她進了客廳我神秘地說。她連看都沒看我邊向樓上走邊說:“是什麽禮物?別又是MP4或遊戲機吧?”
看她背影就要消失我喊道:“報名表,是才藝大賽報名------”
“真的?快讓我看看!”她三步並作兩步地撲到電腦前。
我趕快打開我的文件夾給她看,她撅著嘴說:“爸爸真壞,我說我剛看過郵箱怎麽沒有呢!”
“喲,這是什麽禮物呀?敢情你讓我空喜一場啊。”她臉上剛剛泛起的紅暈消失了,沮喪的表情像一隻叫不出聲音的小母雞兒:“你看看這兒——凡上屆拿到獎項的不得再參加該項比賽------”
“哦,那可能是為了照顧更多的孩子們去拿獎吧。沒關係,咱們可以參加唱歌比賽。”我安慰她。
“可我不喜歡唱歌,就喜歡朗誦、演講。它這上不是清楚的寫著‘展現才華打造自信,顯示你的天分’嗎?這天分是不是要按他們的要求來長啊?”
“也是,這不是把孩子的興趣澆滅、天分焚毀了嗎?你再打電話問問,看能不能還讓她參加朗誦組。”。孩兒她娘在一旁說。
我拿起電話:“喂,請問是比賽籌備辦公室嗎?------哦,你好!您這項‘不允許得過獎的孩子再參加該項比賽’的規定是否能考慮一下孩子的感受呢?因為這樣反倒打擊了他們的興趣、埋沒了他們的才華。為什麽他們喜歡的項目不準許參加反而讓他們去參加不喜歡的呢?”
“因為我們是以獎學金的方式發給獎金的,所以要兼顧一下那些得不到獎的孩子,不能總是讓幾個人得到------”
我放下電話對孩子說了一遍,她睜大了眼睛說:“噢,我明白了,以後我不管參加什麽比賽都不能去爭獎項,因為拿了獎就失去下次站到舞台上的機會了。”
她若有所思地低著頭向樓上走去,突然又轉回來十分認真地說:“爸爸,我現在不能老在學校爭第一,初中、高中也不能爭,我要等著大學時再爭。因為大學的獎學金最重要,我怕獎學金也隻給一次,所以我要留給大學用。”
我啞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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