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統指一個民族或者說一個國家在文化上沉澱下來的血緣關係,通常用來指代某種優秀的品質。
血統與血緣是兩回事。血統是文化人類學研究範疇,是一種文化現象;血緣是體質人類學研究範疇,是一門自然科學。把血緣擴大到人類社會的文化層麵,就是所謂的種族主義者;但是講究血統,並不等同於種族主義。如果不講血統,那麽社會(尤其是民族)的認同感就會發生巨大的危機。
混血不是可恥的,可恥的是以失去和混亂認同感為榮。你也知道血統按父係計算的傳統,那麽以鄭成功為例子,他有四分之一的日本人血緣,但是他的血統是中國的,所以他的認同感是在中國這方。
美國總統奧巴馬是50%黑和50%白,因為父親是黑人,盡管他的教育和成長環境是白人化的,但是他對於血緣的認定是黑人,這是合理的。
血統的認定還有一個認可的問題。對於50%黑和50%白的家庭,即使父親是白人,白人社會是不是接受這樣的人為白人,也很難說。相比較而言,華人社會總是很寬容大度的,對於八國聯軍和日本侵略者強奸中國婦女所產生的孩子們,雖然稱謂上比較難聽,但是還是被接受為中國自己人的。所以對於這些人來講,應該放下思想包袱,輕鬆愉快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