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圖書館協會從1981年開始舉辦一年一度的“閱讀禁書周”,通常在每年9月的最後一星期,各地圖書館有講演、展覽、朗誦等活動。該協會還定期發布最受到責難、被要求禁止閱讀的圖書名單,目的是促進閱讀自由和言論自由。
所謂禁書是指有爭議的書,美國政府受製於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關於言論自由的條例而沒有禁書的權力,但地方團體和組織有權要求學校和圖書館禁止某些書給青少年看。然而,對於什麽是色情、暴力、歧視、邪教等,各階層人士的定義不同,所以往往是激烈爭論後仍各持己見。
《哈利·波特》剛打進美國圖書市場時,就在加州、紐約州、明麗蘇達、密西根、南卡等州遭到很多家長和地方組織的強烈抗議,認為這書宣傳魔法、巫術,對中小學生有不良影響,但這種要求禁止的呼聲反而促成了該書的大賣。
也不知是好奇心使然還是人們的觀念變了,亨利·米勒長期以來被認為是美國最黃色的作家,他的《北回歸線》因露骨的性描寫而於1934年被禁,1961年才被解禁。但他的作品越是被禁,愛看的讀者越多,根據他和法國美女作家的真實故事改編的電影《亨利和瓊》也一直是人們津津樂道的話題。俄裔美籍作家納博科夫的《洛麗塔》近幾年更是熱門。
還有一些曾經被禁的書後來成為經典文學著作,但至今仍在某些州被一部分人認為是應該禁止的書,除了前麵提到的《麥田裏的守望者》,還有《第二十二條軍規》、《憤怒的葡萄》、馬克·吐溫的《哈克貝爾·費恩曆險記》等。
馬克·吐溫的小說裏因為用了大量對黑人蔑稱的字眼而被認為是種族歧視,冒犯了黑人,盡管他的本意是為了揭露美國南方的種族主義。賽林格的《麥田裏的守望者》描寫了頹廢的一代,影響極“壞”,1951年一出版就遭到禁止,一位守望者迷開槍打死了披頭士樂隊靈魂約翰·列儂,另一位守望者迷曾對裏根總統刺殺未遂。
美國曆史上對某些外國文學作品的禁止更加嚴厲。詹姆斯·喬伊斯的《尤利西斯》(Ulysses)在美國被禁長達15年,美國海關和郵局不允許該書運進來,1933年才解禁。D·H·勞倫斯的《查特萊夫人的情人》(Lady Chatterley’s Lover)在英國和美國都遭到禁止,直至上世紀 60年代才見天日。約翰·克裏蘭德的《一位妓女的自傳》(Fanny Hills)從1749年起就遭到禁止,直到1966才被美國最高法院宣布解禁。盧梭的自傳《懺悔錄》(Les Confessions)1929年被美國海關禁止入關;馬爾科斯的《百年孤獨》(One Hundred Years of Solitude)也曾在“50本禁書”名單上。
說這些並不是有意給美國抹黑,顯得自己特別愛國,以上這些都是有史可查的。不過類似的情況國內也有,我記得我母親說過,她保存多年的《聖經》在文革中就被人燒了,而現在在國內讀《聖經》卻成了時髦。
如果要提中國曆史上“焚書坑儒”似乎太扯遠了點,西方文明史中禁書活動絕不亞於咱文明古國,柏拉圖雖然以對話的形式將亞裏斯多德的哲學思想保存了下來,但當初也正是他要求禁止《荷馬史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