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思也不必了,思了又管何用?兩會的提案應該多講講立法,首先

立法取消體育總局這個官僚機構,足球打假也不是靠行政官僚,還是要靠法律。話說回來,在一個本質上還是人治的國家,談什麽法製,有些可笑——好比說遇羅克,那時有法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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