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美大陸上,並排站著兩個國家,一個是美國,一個是加拿大。這本是世人皆知的事,沒什麽可解釋的。但總有個感覺,對一些居住在加拿大的華人來講,卻經常對此犯迷糊,常常是說著說著加拿大的美好生活,就情不自禁的把美國的事拉進去,時常的把本人也搞的一頭霧水,迷糊到直問,加拿大到底是不是在美國?
前幾年,因朋友住在加拿大,一年裏也會去玩上幾次。每次去,如果是開車,在過邊界的時候就特別容易猛醒,加拿大不是美國。邊界的簽證官總是看著我的護照問個不停,上哪去?去幹什麽?加拿大認識誰?什麽關係?去多久?林林總總,好象本人長得特象過了邊界就一去不回頭是的。我在美國旅行跨州的時候,可從來沒有遭過任何盤問。況且本人每天的生活,上班下班都要跨三個州,若是每次都要接受那種盤問,估計到了單位,不用幹活就該往家返了。所以我知道,加拿大還沒成為美國的一個州呐。:)
人到了加拿大,倒是常常忘了自己身在何處。打開電視,三十分鍾的新聞,二十五分鍾是在報美國,小到芝加哥的輕軌出軌,或是紐約的什麽名人出了什麽事,大到美國總統應該由誰來當,民主,共和黨又為什麽掐成一團。直到最後的五分鍾才講本地新聞,好象跟美國的電視台沒差,就差電視台也是NBC,ABC,或是CBS了。
加拿大人講話,好象也跟美國人沒什麽區別。本人曾細心留意過,好象就是在說話的尾音,會有點往上挑,好象是說著說著,臨結尾,舌頭在冰上閃了一下,打了個趔趄。
要說光是在加的華人有時搞不清狀況,那倒也未必,要不就不會有在電影 “PROPOSAL" 裏有這樣的情節,Sandra Bullock扮演的加拿大大妞,常年在紐約工作,已坐的職位很高,忽然在聽說簽證過期要被遣返的時候,驚訝的張大了嘴,“遣返我?我又不是外國人?我是從加拿大來的耶。”
實事求是的講,就我的感覺,一般的加拿大人還是很愛自己的國家。曾經有一段時間,那個Michael J. Fox 在美國紅極一時,可當新聞嚗出來,他老人家拒絕加入美國籍,寧肯拿著在美國賺的大把的銀子去交加拿大的高稅率,眼球掉了一地。甚至有容易衝動的主,喊出要Michael自己滾回去來的地方。但直到現在,Michael還是加拿大人,在剛結束的冬奧會的閉幕式上,他說了,他很為是加拿大公民而驕傲,驕傲的理由之一就是,加拿大人很習慣把世界上所有好的東西都當作自己的。這我估計也包括美國,如果能辦得到的話。(不信你去重放冬奧會閉幕式的錄像,看是不是Michael說的。)
當然,加拿大人也不總是象美國人,給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在美國入侵伊拉克這件事上。記得那天戰火馬上就要開始,因我厭倦戰爭,恰好又到周末,幹脆開車去加拿大找朋友玩。車開到距邊界三,四個小時的時候,收音機裏廣播,攻擊已經開始,那時已是深夜,在漆黑的路上,前後都沒有車。過了邊界,到朋友處已是清晨,太陽剛剛出來。一夜沒睡,朋友建議不如先吃,吃飽了再睡。朋友住處的對麵是一家麥當勞,早早的就開門營業。進得門來,裏麵一個正掃地的小夥子熱情的迎上前來,也怪我的朋友多嘴,偏偏要提我剛從美國過來。沒想到這時,小夥子一指門口對我說,“滾出去!” 當然他馬上一笑,說是玩笑。我說,沒關係,我也反對這場戰爭,於是我們重又親如一家人。
美國人比較勤奮,信奉“若想得到什麽,你要先努力的去工作”。加拿大人更偏愛享樂一些,生活更隨意,這點更象歐洲人。那年去看尼亞加拉大瀑布過境去加拿大一邊,晚上返回的時候已是夜裏九點多。此時邊境加拿大一側仍是燈火通明,人們仍在悠閑的逛街,或在酒吧喝酒聊天,迷你高爾夫球場上,父親在耐心的教孩子打球,景色溫馨。可一到了美國一邊,黑覷覷一片,似乎跨進了鬼城,連個人毛都不見,知向誰邊?)
有次給個在加的朋友打電話,閑聊中問他在幹什麽?他說在看工人修圍牆。問他多大的口子?他說大概有五米長,兩米多高吧。一個月後想起這事,聊天時順便問及牆砌得如何?朋友告知,還在砌。那幫工人三天打魚,兩天曬網的,一個月完成了不到五分之一。六個月後,朋友興奮的電話告知,牆砌完了。餓地個親娘啊,這要是給自己家修牆,再趕上冬天,等牆修好了,估計屋裏的人早凍成冰棍又化了,湯湯水水的能趟一地。
所以,若是真羨慕生活悠閑,有情趣,有品味,與其半半拉拉的在加拿大找,還不如直接去歐洲。記得有次閑聊,我問辦公室的鄰居,有沒有想過有天移民去加拿大?鄰居帶著壞笑,嘴角那丟出句話來,“It's too cold out there." (那疙瘩忒冷了。)
加拿大人有時搞不清自己是不是美國人。也有加拿大的華人常把美國當成一家人。當我在網上看到帖子講北美,北美什麽的,過了很久才明白,北美就是加拿大,加拿大就是北美,若是美國,就會直接說美國,隻有不想說加拿大時才會說北美,搞得國內的很多人一聽加拿大就說,啊,就是在美國那個國家。
加拿大和美國,就象一對兄弟,一個七尺高,一個四尺五。但單看長相,眉眼之間確有幾分相似之處。不過七尺的就是七尺,自己知道自己的分量。早前有個美國的喜劇片,講在任的總統要尋求連任,不幸競選形勢不利,於是幕僚祭出高招,說總統不如發動一場戰爭,打勝戰爭就會連任。可打誰會一定勝呢?幕僚說,讓我們去進攻加拿大。(Let's attach Canada)
終於的看到了網上一篇文章,《加拿大比美國更適合居住》(by網友文章笑權)。本人甚是好奇,要是加拿大真那麽好,俺也去進攻加拿大。
很失望的是看了半天,除了說紐約中國城的耗子比多倫多的多外,沒見到太印象深刻的描述加拿大如何如何比美國好。如果比耗子也算生活品質的標準,那把華盛頓的中國城拿來比比如何?(網友文章笑權文章中提過,到過這疙瘩)雖然華盛頓的中國城沒有多倫多的大(也差不到哪去),但若是單單比耗子數,多倫多的絕對不會少。不過讀著讀著,本人發現網友文章笑權突然開始情不自禁的向南漂移,不經意間就漂過了國界,文章最後的結尾竟然是,美國的國策如何更精明,如何如何下愚開心,上智高興,美國美國,兩全齊美。加拿大,美國,有時候還真不容易讓人搞清楚。
當然也有讓加拿大人清楚的時候,就在上個周末,作為2010年冬奧會的壓軸項目,美國冰球隊和加拿大展開世紀大戰。當加時賽嘎然止在加拿大隊的一擊破網時,很明顯的,此時每個加拿大人都清楚的知道自己是誰,自己為甚狂喜。此時,加拿大是加拿大,美國是美國,不會搞錯。
莫把加拿大當美國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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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嘞,莫把墨西哥當美國,明天再寫。:)
-any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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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2010 postreply
10: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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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點類似於新西蘭和澳大利亞。。。
-大牛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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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2010 postreply
23:1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