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教宗與哲學大師的共識”是悖論。

來源: 吮露鶴 2009-10-28 19:48:16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437 bytes)
1994年拉青格樞機與哈貝馬斯展開一次歷史性的對話,有關談話錄出版,書名《世俗辯證法》The Dialectics of Secularization。自此以後哈氏的觀點有了轉變,尤其2008年最新的宗教哲學講稿,提出結束聖俗對立,與樞機就任教宗後,提出信仰與理性平衡兼顧的呼籲,互相應和。

您憑何斷言二人錯到一塊呢?一位素嚴厲對待信仰觀點的批判哲學家,領頭提出宗教與世俗社會結束對立之局,這種和平的呼聲錯了嗎?教宗提出學術的理性,與宗教的信仰,應求對話,不可偏廢,錯了嗎?他們仍分別守在自己的立場說話,一個哲學,一個宗教,沒有成一塊。宗教與哲學不矛盾,神聖與世俗不必衝突,這和平的信息,錯了嗎?他們錯到一塊嗎?

您是否以為,聖俗必然要對立呢?像各種各樣的原教旨者呢?

這是我三篇涉及文化戰爭文章的主旨:文化戰裡的政治宗教對立要結束,聖俗雙方都有責任。而這三篇,是要放在我之前所說,及以下將說,有關政教分離這原則的實義裡理解,希望您從這前文後理去理解。

很多問題,其實我以前的文章都有交代,如隻忽然抓這點的一點不明白,又那點的一點沒看懂說事,這結果是更難明白。

如公教,是成詞,一般都用,您不解可以問,但毋須望文生義。公教即大公教會,Catholic Church,即天主教,我以前有解釋,不解釋一般也有用,尤其天主教自稱之正名皆如此用。

又如信仰與宗教,我定義過,最近也回覆過網友,您可以看。但硬要說信仰隻是個人的,實在不必。一教有一教的信仰,教是集團的實踐,信仰是集團的信仰。當然集團是由個人組成,個人需接受集團的信仰,才為集團的一分子,這都是簡單之理,實不必拉出討論的主題生枝節外。

最後衷心希望閣下慢慢讀,慢慢消化這聖俗應不對立的論題。謝謝。

所有跟帖: 

回複:有成效的網上辯論在於通過爭論澄清各自的觀點。絕對同意! -吮露鶴- 給 吮露鶴 發送悄悄話 吮露鶴 的博客首頁 (26 bytes) () 10/29/2009 postreply 19:55:19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

發現Adblock插件

如要繼續瀏覽
請支持本站 請務必在本站關閉/移除任何Adblock

關閉Adblock後 請點擊

請參考如何關閉Adblock/Adblock plus

安裝Adblock plus用戶請點擊瀏覽器圖標
選擇“Disable on www.wenxuecity.com”

安裝Adblock用戶請點擊圖標
選擇“don't run on pages on this do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