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生活環境就像鞋子, 舒服不舒服隻有自己的腳趾頭知道.一個人適合在那裏生
活,要看個人的具體條件.
如果網上盛傳的,前重慶市公安局長文強的生活屬實,那他就很難適應國外的生活.
看看他在國內的物質生活水平, 2千萬現金埋在池塘裏, 別墅價值3千萬!
再看他的性生活水平:
1)警察情人經偵總隊長陳光
2)利用隱私恐嚇女星上床
3)10萬元破處強行買春
“文強對14歲和14歲以下的未成年少女很感興趣。”此前據專案組人員透露:“他
經常讓人幫忙物色人選,然後帶到酒店開房,經常給這些女孩子一出手就是10萬元,
多年來與多名小女孩有染,其中也涉嫌強行買春的行為。”
哇薩, 光"10萬元破處強行買春"這一條,他在外國就消費不起--因為人家管那事叫強
奸幼女!!!!!!!!
就是這樣的生活, 他不珍惜,把兒子送到美國!他對得起他的祖國麽?美國有什麽好?他兒子在美國能過那樣的生活麽?不能!結果兒子回國, 導致文強心理崩潰.
要說還是鄧貴大同誌有遠見, 死也不出國!
文強的新聞http://web.wenxuecity.com/BBSView.php?SubID=mychina&MsgID=425934
淺論,為什麽文強和鄧貴大不適合去國外生活
所有跟帖:
•
哈哈,樓下那篇就是文強寫的吧:)))
-一劍客-
♂
(0 bytes)
()
10/21/2009 postreply
09:28:43
•
害群之馬,人人得而誅之,包括已經到海外的敗類,薛乃印賴昌星....
-歉a歉-
♂
(0 bytes)
()
10/21/2009 postreply
09:33:27
•
已經到海外的敗類還有很多,不一一列舉:)
-歉a歉-
♂
(0 bytes)
()
10/21/2009 postreply
09:40:54
•
這二位歉啊歉,歉些學習,:))
-LOLDD-
♂
(0 bytes)
()
10/21/2009 postreply
18: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