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人,尤其近代以來,開始自覺地以自我為中心,並運用這個原則,來思考一切與人生、意義、社會、政治和法律等等的問題。也就是說,去衡量和思考一件事情、一個道理、一種理論,所采取的標準——思考出發點——就是思考者自我本身。我認為,這已經被證明是一種最合理的思考方式。這裏所說的“證明”當然不是說我常德浩這樣認為就成了證明,而是指真正經過無數的理論和實踐的證明。概括來說,就是一切以人為出發點。這裏的“人”指的是個人而不是人群。而中國人自古以來采取相反的出發點——一切從社會、社稷或者群體出發,來思考問題。這個傳統綿延至今,後繼有人。比較有代表性的表現,就是一討論某個問題,就有無數的人站出來說:青菜蘿卜各有所好,隻有每個人的看法不同,沒有什麽最後的真理。你說你的,我說我得,最後不了了之。
在我看來,要讓思想取得進步、取得深入,則不能不弄清楚這個道理:就是找對思考問題的出發點為什麽比思考更重要?
我大致列出幾點,看看有沒有人一起探討。從思維方式以自我為中心來看,有如下好處:
1。思想因為有清晰明確的思路而得以進展。反之,因為將自我拋開而去站在一個非自我的立場來思想,則因為頭緒太多、矛盾分呈而無法把紛繁的思路理清楚,惘論進一步思索了;
2。思想本身應該是個人的事情。這樣說的理由在於:我對於我自己的思想應該比任何其他人都要有明晰的洞察,因為隻有我可以直接通達我的思想內容,而不是別人。我對於我的意識裏被給予的現象及其意義結構有唯一的權威。這個道理適用於每一個思考的個人;
3。我的思想僅僅代表我自己,不代表任何第二者。這是思想自由和真正自由的開端——有利於取得對個人的尊重、對思想的尊重、對他人思想成果的尊重;
先列這些,請大家補充或者反駁為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