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m Robbins 的想像和幽默說也不過是一家之言,沒有充分的證據說動物就沒有想象和幽默。說到底,人也是動物的一個種類,隻不過上帝的造化讓我們碰巧站在了食物鏈的首端。
人獸的區別可以是生物學上的,也可以是社會學上的,也可以是心理學上的,或是哲學上的……總之不是一個什麽道德、智商或發情期就能說得清楚的。
其實我沒有資格談人和動物的區別,隻是平時胡思亂想時有一個問題困惑著:人什麽時候把自己和動物區分開來呢?
火!——人自從學會使用火之後,就脫離了動物的範疇。
試想,當一次次森林大火之後,一群動物倉皇逃竄,另一群逐漸感受到火的溫暖和烤焦的食物的香味,於是慢慢憑借自身的智慧和勇氣,學會了把火引入自己的洞穴,將一個可怕的魔鬼安全地控製在自己身邊,為自己造福。那些看見火焰就逃跑的一群,直到今天還是野獸!
火,給人類帶來了光明和溫暖,人們自從能利用火開始,一步步告別黑暗,告別飲血茹毛的野蠻。
幾萬年之後,人類又認識了火的另一種形式——電。有了電,人類世界真正進入了現代文明。
今天,如果把火和電從人類的生活中拿走,人類是不是會回到動物世界?從這點上說,安全地控製使用火和電,可能是人和動物又一條重要的分水嶺。
我們常常說“玩火”,的確,與火打交道真的是“玩火”,鬧不好會引火燒身的。如何玩得好,正是人類智慧的體現。不過人類的智慧也是有限的,如今每年因為家庭火災而喪命的人不計其數,更不要說自然界的各種大火了。
比火更可怕的是電。電是火的化身,是偽裝好了,隱形的火。電比火更加琢磨不透,看不見摸不著,但一碰就發脾氣。可是人類又怎麽離得開電!有誰能想像如今的世界離開了電會是什麽一個樣子?
電能是有限的,於是不安分的人類又在尋找新的能源——核能。現代人玩核,好像原始人玩火一樣,不同的是,現代人把“核”做成了自相殘殺的武器。這回,人類是真的在玩火了,希望那些大玩家們不要昏了頭腦,玩火自焚。從這點上看,現代人是不是“聰明”過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