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最後一句說得有意思。

本帖於 2009-06-10 17:44:36 時間, 由普通用戶 為人父 編輯

我的淺見:

幸福都是自己創造的,別人給不了,也拿不走。如果你本身是幸福的,別人為你帶來的是你原有幸福感上的一種再加深,是一種enhancement,而不是new creation. 如果你本來不幸福,別人再努力也轉變不了這種感覺。

說到底,幸福的感覺還是一種self-responsibility.

所有跟帖: 

同感!~~ -squirrel_6- 給 squirrel_6 發送悄悄話 squirrel_6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6/09/2009 postreply 12:08:49

說得好! -雨飛- 給 雨飛 發送悄悄話 雨飛 的博客首頁 (20 bytes) () 06/09/2009 postreply 12:40:12

同意。 -揮一揮手- 給 揮一揮手 發送悄悄話 揮一揮手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6/09/2009 postreply 14:2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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