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hongshutang (2009-05-27 16:25:53) 得票:151
(一)鄧玉嬌案分析
1 基本案情:
鄧貴大一夥(八人,不僅僅是三人)酒足飯飽之後進入洗浴中心對鄧玉嬌欲行奸淫之事。鄧女麵對眾淫棍(現場三人),奮起反抗,眾淫棍一死一傷一逃。鄧女隨之報案。即而被警方冠以“抑鬱症”送入精神病院看管,後又被警方直接看押。案發後,警方先後三易其口,又要挾鄧母及鄧女解雇律師,給予洗浴中心和諸淫棍以充足的時間(>10天)銷贓串供,未予製裁。致使證據流失,主要罪犯藏匿。至今案件變得撲朔迷離。
2 警方行為分析:
1)本想把案件變成:鄧女患抑鬱症,失手殺死鄧貴大,無刑事責任或少許刑事責任。其餘人等不再追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2)企圖掩蓋下列事實:
-洗浴中心為嫖娼賣淫之場所。(本縣無嫖娼賣淫之事)
-警方的一部分(可能有一大部分)收入是從洗浴中心來的。(警方是洗浴中心的保彪)
-縣裏一些領導和縣警方領導是洗浴中心的常客。(小縣城不比大城市,娛樂還是比較枯燥的。也隻能打打麻將贏些錢或泡泡澡打打炮而已。莫笑話)
3)警方的主要措施:
-高調宣傳鄧女患抑鬱症。控製鄧母及鄧女,其他一幹涉案人等盡可能不涉及。
-不調查洗浴中心。對欲調查洗浴中心和涉案人犯的律師給予屏蔽。
-拖,串供,毀證,威脅鄧母及鄧女(如不遵守警方,鄧女必死無疑...),威脅律師,涉案人犯和證人...
(二)縣城警方的現實處境
1 小縣城警方的確未見過大世麵。些許手段,自以為可以一手遮天。未曾想驚動全國和世界。
2 案件愈來愈蓋不住了。調查將會愈來愈深入。真相一定會大白。
3 縣警方串供,毀證,威脅...,知法犯法,刑罰是不遠了。涉案的縣領導,最多是免職(可能過一段時間又在其他縣任職了)。但縣警方將成最終的替罪羊。十年二十年是跑不了的,也許有人會為此掉腦袋。
(三)巴東縣委和警方應采取的對策和措施
對策和措施不外乎
1 死豬不怕開水燙,繼續把戲唱下去:
為使案件成為無頭案,殺證人,特別是洗浴中心老板,他知道的太多了。殺得愈多愈幹淨,案件就愈可能成為無頭案。
為使本縣清廉者,有良心者和持不同政見者不去作證和告發,嚇呼他們或許以好處。實在不行也得殺。
......
魚死網破,這是一條不歸之路。
2 反戈一擊(特別是警方,千萬別當替罪羊),揭露巴東縣黑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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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鄧玉嬌案分析與巴東縣委和警方應采取的對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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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保障: 讓一部分人先舒服起來. -iammadaboutu- ♂ (0 bytes) () 05/27/2009 postreply 12:5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