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思想指導上的根本性差異.
人治,大至一個國家的管理,小至每個人的生活內容,一切的活動均以人的主觀意願為治理核心,而這一人的主觀意願的根,源於人性裏的私.這個私之人性若不能比較有效地加以抑製,勢必引發禍患.
法治,大至一個國家的管理,小至每個人的生活內容,一切的活動均以一係列比較趨向公正,合理等等有利社會與個人整體良性發展的規矩為治理核心,那麽就有可能最大限度地化解了私之人性所帶來的禍患.
所以,社會製度隻不過是外在的表現形式.中國要改變的根不在社會製度,而在源遠流長並深入中國人骨髓血脈裏中國文化思想中最應棄除的那部分------充斥著滿滿的人治思想的文化糟粕.
俗話說得好:有抬轎子的才有坐轎子的.
因此,中國最需要的是以法治為核心思想的,又能體現並接近傳播符合中國文化優良特色的思想與人格獨立的,既不為當今權貴與政黨服務的也不抵抗的純粹的思想家,教育家等等這樣的知識分子去改良中國傳統文化的弊端.
任何得以延續的優秀民族的文化宮殿絕對不是在人為地推倒後再在這一片廢墟上建立起來的.
能否這麽看:人治與法治是人與社會偏重哪一邊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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