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中國人需要管”讓好些人不爽。但我們知道,有人的地方就會形成一個社會,一個社會要穩定和諧就需要管理,管理社會實質上是管理人,那文明社會中的人是要被管理的就是一個真理。為什麽一說到“中國人需要被管理”我們就反感,就要把說這話的人當過街老鼠一樣的咒罵呢?
寫了《醜陋的中國人》一書的柏楊說中國人“死不認錯”,其實我們有時真不知道自己醜陋在哪裏,即使知道醜陋也不承認,更不許別人指出來。
柏楊於1984年9月24日在美國愛荷華大學講演時說道:“假定我把這本書寫出來的話(指《醜陋的中國人》),可能要麻煩各位去監獄給我送飯。”這正是眼下人們對待那個沒有多少文化,又不是政客的演藝明星的寫照。柏楊又提到:美國也有一本《醜陋的美國人》,寫出來之後,美國國務院拿來作為他們行動的參考。日本人也寫了一本《醜陋的日本人》,作者是駐阿根廷的大使,他閣下卻被撤職,這大概就是東方和西方的不同。中國比起日本,好像又差一級。
我們對一個藝人隨口說出的真實想法為什麽不能容忍,這是不是又是醜陋的一麵?當然,我認為這句話雖然不錯,但是不算完整。
人要被管理的是人的行為而非思想,所以文明社會裏所製定的所有法律和規定都是約束人的行為,思想是自由的。不過中國幾千年以來,似乎都做反了:思想是需要統治者約束禁錮的,愛什麽,恨什麽,甚至信仰什麽都是要由當政者來決定的,而個人(至少是一部分人)的行為是可以隨心所欲的,你隻要有足夠的錢和足夠大的官銜就可以視法律為兒戲:索賄受賄,包二奶三奶甚至公然強奸幼女。可是普通人如今想上網看看某些境外網站卻比登天還難,因為那些都是“黃色網站”被封了。
人的行為需要管理,不管是中國人還是外國人,否則那麽多的法律條文都是白寫了。比如最簡單的交通規則吧,無論你是哪國人,紅燈停,綠燈行,人人要遵守。但是,中國又有自己的‘特色’:我們城市的馬路上活躍著一大批‘交通協管員’,明明有交通燈,可是人們都是色盲,不管是紅燈還是綠燈、不管有沒有人行道都亂穿馬路,中國人習慣了,不服法律和設施的製約,隻能被別人來管。
中國人到底需不需要被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