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一個.當年萬老爺子的建議還是最具 智慧的

來源: qianyinhouguo 2009-03-23 07:27:04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092 bytes)
可惜有些人利令智昏,總想利用他人的鮮血來"喚醒全國人民".

同意:
法律是要被信仰的,不能因為法律不公正,就可以隨意違背它。如果人們可以隨意違背自認為不公正的法律,那我們的社會就失序。不公正的法律在被修改、廢止之前,是必須被遵守的。法治的根本在於,我們社會的每個成員必須機會均等,如果沒有權利參與立法,至少有權利抗爭不公,迫使不公正的法律被修改被廢除,這就是法治的底線。

孫誌剛用自己的生命抗爭,迫使中國對《收容遣送辦法》進行違憲審查,廢除了收容遣送製度。

在我的內心,孫大午是中國信仰法律第一人,他了解法律是不公正的,但是孫大午具備“我無罪,我服法”頂天立地的人格。"

但如何實行:
"我們社會的每個成員必須機會均等,如果沒有權利參與立法,至少有權利抗爭不公,迫使不公正的法律被修改被廢除,這就是法治的底線。"呢?必須經由正規的立法程序,決不是煽動民眾與警察對立,與戒嚴部隊對立世界上哪一個國家容許這樣做?
萬老爺子的智慧就在這裏.這是一個避免流血的最好,也是最後的辦法.
至於戒嚴令是否違憲,這是另一個問題.人大又不是四通,萬老爺子怎麽知道人大一定會裁決戒嚴令是否違憲呢?這就是萬老爺子的智慧了.首要的問題是將學生勸離廣場.他知道:"不能因為法律不公正,就可以隨意違背它".

所有跟帖: 

至於法律問題,偶隻是勸大家守法,這樣安全些. -qianyinhouguo- 給 qianyinhouguo 發送悄悄話 (391 bytes) () 03/23/2009 postreply 12:26:10

最愛看你兩對話 -- 給 吾 發送悄悄話 吾 的博客首頁 (49 bytes) () 03/23/2009 postreply 17:40:20

很對。能真正沐浴“陽光”的“黨的忠實兒女”還是很少的,包括這裏的:) -loldd- 給 loldd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3/23/2009 postreply 20:08:31

不懂到底誰違法?憲法不是有集會自由? -野性- 給 野性 發送悄悄話 野性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3/23/2009 postreply 18:12:13

未經批準,占據公共廣場庭搞絕食,集會幾十天,在哪一個國家都是違法的. -qianyinhouguo- 給 qianyinhouguo 發送悄悄話 (185 bytes) () 03/23/2009 postreply 20:20:27

俺沒幹過,但見過,沒啥。人家見怪不怪。 -野性- 給 野性 發送悄悄話 野性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3/23/2009 postreply 20:48:53

就算違了法,夠上死罪了嗎? -LOLDD- 給 LOLDD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3/23/2009 postreply 23:20:44

回以上三位 -qianyinhouguo- 給 qianyinhouguo 發送悄悄話 (311 bytes) () 03/24/2009 postreply 09: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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