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總理各國事務衙門難產記》

總理各國事務衙門難產記

公元1861年1月20日,當鹹豐十年十二月初十,鹹豐帝明發上諭:“京師設立總理各國通商事務衙門,著即派恭親王奕訢 、大學士桂良、戶部左侍郎文祥管理,並著禮部頒給‘欽命總理各國通商事務'關防。”(鹹豐朝《籌辦夷務始末》卷七二,下引同。)

這是鹹豐帝得到恭親王三人於同月13日“ 奏統計全局酌擬章程六條呈覽請議遵行折”及附件章程六條,命熱河行營王大臣審議後,正式準行的硃諭。它對原擬章程有所改動,最重要的是原件請設“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意為辦理一切對外事務,而上諭定名“總理各國通商事務衙門”,將衙門權力限於“通商”即對外貿易。印信規定為“關防”,即明清朝廷頒給執行臨時特別任務的官員的長方形圖章,表明這個新設衙門,非但職責止於外貿,而且隨時可以裁撤。

恭親王原來不通“夷務”,在鹹豐帝出逃熱河前,被迫留京議和,由其嶽父桂良和早任軍機大臣的文祥輔佐。之後,從懼洋到知洋,恭親王也對其兄鹹豐帝麵對洋人色厲內荏的心態洞若觀火。恭親王等與英法俄簽訂《北京條約》以後,深感清廷於“夷務”處理混亂不堪,弊在體製。朝廷各部和地方督撫司道,麵對涉外的政軍商教事務,都需處理而無章可循,不知所措又必有所措,常因小事卻釀大禍。他們是否在與英法俄美使節談判過程中,得知後者俱受本國外交部門指授,從中得到啟迪,萌生帝國外交也應建立專門衙門的共識尚不清楚。但由他們共擬的章程,指出外交應統籌全局,設置事權歸一而章法分明的總理衙門,卻不可不說他們已覺察到外交體製需要走出中世紀傳統,適應國際交往的現狀。

當然恭親王他們很了解傳統權力機製。尤其鹹豐初恭親王曾任領軍機大臣,不久便因太能幹而被其兄鹹豐帝罷官,遣回上書房重作學生。他因亂複出,與英法俄美議和,居然在簽訂新一輪屈辱的《北京條約》之後,英國聯軍依約撤出北京。於是滿清官紳士民,交口稱頌恭親王折衝尊俎有功。他與桂良、文祥,遂借機向鹹豐提議設置專辦外交的衙門。前揭鹹豐十年十二月初三他們的聯名奏折,劈頭所述此前六十年的帝國外交失敗史,頗有趣,引如次:

“竊為夷情之強悍,萌於嘉慶年間。迨江寧換約,鴟張彌甚。至本年直入京城,要挾狂悖,夷禍之烈極矣!
論者引曆代夷患為前車之鑒,專意用剿(按,用兵為剿,議和稱撫),自古禦夷之策,固未有外於此者。
然臣等揆時度勢,各夷以英國為強悍,俄國為叵測,而佛、米從而陰附之。(按,佛指法國,米指美國,原文英、佛、米三字,均有口旁。)竊謂大沽未敗以前(按,指1860年8月15日,僧格林沁親王奉鹹豐帝密諭,棄守天津塘沽要塞之前),其時可剿而亦可撫;大沽既敗而後,其時能撫而不能剿;至夷兵入城(按,指1860年10月13日,北京留守王大臣,從英法聯軍通牒,開放安定門,容聯軍不戰而入京城),戰守一無足恃,則剿亦害,撫亦害。就兩者輕重論之,不得不權宜辦理,以救目前之急。

自換約以後(按,指1860年10月24、25日恭親王在京中禮部,與英使額爾金、法使葛羅,相繼簽訂北京條約,並互換天津條約之後),該夷退回天津,紛紛南駛,而所請尚執條約為據,是該夷並不利我土地人民,猶可以信義籠絡,馴服其性,自圖振興,似與前代之事稍異。”

末語“前代之事”,並非遠指。明崇禎十七年(1644),吳三桂引滿洲八旗入關擊敗李自成軍,長驅直入明都北京。然後鵲巢鳩占,從此滿清將北京作為征服全國的號令中心。時過二百十六年,英法聯軍侵占清都北京,竟未如法炮製,沒有如當初滿洲那樣在北京另建新朝,卻信守條約,退出北京乃至回師其國,怎不使這幫滿洲王大臣詫異?他們絞盡腦汁也想不通個中緣由,可以理解。難得的是恭親王,也許首先是文祥,由這一事實開始領悟,他們祖輩恪守的叢林法則,在當前域外世界已被另一種法則代替。他們於是想到仿效。盡管還自欺欺人,說是對這班遠夷,“猶可以信義籠絡,馴服其性”,其實以為學彼等作為,“自圖振興”,才是實話。

鹹豐帝既然聞夷而逃,甚至在熱河也感到不安全,想逃到更遙遠的西安,那他在恭親王簽訂《北京條約》後,仍用種種托辭,拒絕“回鑾”北京,並不奇怪。奇怪的倒是他還自以為有力量迫使北京留守政府就範。證明就是恭親王們請設總理各國事務衙門,他無力阻止,仍想限製,規定其權止於“通商”,頒布“關防”以示該衙門不過是臨時機構。

恭親王們似乎逆料流亡核心將出此招,於前揭奏折及章程之後還夾有幾通密奏附片。其中之一,聲明章程第二則要在總理衙門之下,增設天津通商大臣,理由呢?“如天津辦理得宜,則雖有夷酋駐京,無事可辦,久必廢然思返,是天津通商大臣最關緊要。”清英、清法北京條約不是明定列強公使可以常駐北京麽?皇帝遲遲不肯“回鑾”,不是最怕夷使堅持覲見又拒絕跪拜而大掃麵子麽?照恭親王、文祥設計的章程,那麽有天津通商大臣和總理衙門兩道關卡,皇帝顏麵當得保護。

不寧唯是,恭親王們又奏英使威妥瑪“來京探詢片”。片謂威妥瑪抵京,實因怕駐津英軍盡撤而於條約實行不利。“臣等相機開導,以釋其疑,微露有設立總理外國事務衙門,專辦外國事務。該公使聞之,甚為欣悅,以為向來廣東不辦,推之上海,上海不辦,不得已而來京。如能設立專辦外國事處地方,則數十年求之不得,天朝既不漠視,外國斷不敢另有枝節各等語。”照此說來,設立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已得二十年來屢成天朝首患的英國支持,皇帝豈可不準所奏?

如前所述,鹹豐帝準奏了,卻還想限製該衙門權力為做生意,更隻許它作為臨時機構。對此,恭親王等豈會退讓?同年1月26日,在京的恭親王、文祥奉到鹹豐帝1月20日硃諭之後,便再上奏折附片密陳,說:“該夷雖惟利是圖,而外貌總以官體自居,不肯自認為通商,防我輕視。今既知設有總理衙門,則各國與中國交涉事件,該夷皆恃臣等為之總理,藉以通達其情。若見照會文移內有‘通商'二字,必疑臣等專辦通商,不與理事,饒舌必多,又滋疑慮。”

怎麽辦呢?恭親王們當然表示全力維護皇帝權威,既然上諭不可改,唯有兩個辦法,一是告知那班夷酋,“臣等即係總理各國事務”,二是行知禮部,將鑄造關防中節去“通商”二字,“嗣後各處行文,亦不用此二字,免致該夷有所借口。”

可憐的鹹豐帝,已經丟失首都,幸得其弟恭親王說退夷人而複國,還能有別的選擇嗎?他隻好在“奕訢等又奏請關防及行文不用通商二字片”上,硃批“依議”。

於是,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成立了,還因“軍務”與“外國事務”的糾葛越發不清,該衙門的權重越發超過軍機處。那是後話。


朱維錚 2009-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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