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的說法是:先遭外國人,後又遭中國自己人的搶劫,成為廢墟。 但在法律上,如果一人打破門闖入別人家裏,偷了點東西出來,然後又有別人進去,又偷了點東西出來。所有被偷出來的東西,都是算在第一進去的人身上的。
你又說:“把燒搶圓明園和持有獸頭區分開後,對獸頭是否是被偷盜的罪證的辨別,就應該應用西方,也包括現在中國在內司法製度中通行的刑事司法準則:無罪推定法則來度量。”
正確的說法是:當年英法聯軍在圓明園燒殺掠搶,無數中國的文物被他們帶走了,這幾個“水龍頭”具體上都是在國外發現的吧,再加上大量的其他文物被他們帶走了。所以,這兩件是不用是證明怎麽出去的。可以斷言是是被他們偷盜出去的。
你又說:“可不可以拍賣。上麵已經講了,作為合法的物品,和合法的持有人,拍賣是無法被禁止的”
誰跟你說了“合法的持有人”?這個是你自己加進去的,如果是合法的持有人,那中國政府還會采取行動?!如果言重點,對你說的這句話,你應該臉紅的。嗬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