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的1461天裡,
隻有選舉的那一天有「民主」的體現,
而選後的1460天呢?
是人「民」在做「主」,
還是「貪官汙吏、惡人政客」做「主」?
看看美國:
槍枝氾濫,槍枝厰商大賺黑錢,
選出來的政客猛拿捐款、回扣,
一年有四/五萬人被槍打死,數十萬人被打傷,
60萬無家可歸的遊民,夜宿街頭,生活潦倒,
任憑毒品氾濫,每年約有五萬人,被藥品毒死。
開國前後就施行了所謂的 Democracy,但卻
對印第安人,進行種族滅絕,
對黑人無情的奴隸,
對有色人種無理的歧視!
看看台灣:
執政者成了「貪腐缺德 欺詐舔寇」的代號,
民進黨對日本戰犯「歌功頌德」,
舉用性騷擾的慣犯、詐騙犯、黑道為官,
鼓吹不合格的疫苗,人民被當成白老鼠,
政策敗壞、官商勾結、債留子孫,
頑劣仇中、沒有人性、治安不佳,
把台灣推向戰爭的邊緣,...等等等。
再環觀全球所謂的民主國家,政黨都在惡鬥,
政客們隻想到自己的利益、權位,
選舉完畢,人「民」就再也做不了「主」,
百姓隻是向政府納稅的搖錢樹,
人民成了政客發財、使喚、壓榨的工具!
所以,
你還繼續吹噓敗壞的「西方民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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