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府為了促成中國的和平統一,1945年派美國駐華大使赫爾利親自陪同毛澤東、周恩來等乘飛機赴重慶與中國政府談判。雙方於10月10日簽署《政府與中共代表會談紀要》,即《雙十協定》,其內容主要包括:
一:承認和平建國的基本方針,同意以對話方式解決一切爭端。
二:長期合作,以和平、民主和團結為基礎,堅決避免內戰,建設獨立、自由和富強的新中國,徹底實行三民主義。
三:迅速結束訓政,實施憲政。
四:迅速召開政治協商會議,對國民大會及其他問題進行商討後再作決定,製定新憲法。
五:國民政府解散特務機關,嚴禁司法和警察以外機關有拘捕、審訊和處罰人民之權,釋放除漢奸以外之政治犯。
六:中共願將其所領導的抗日軍隊由現有數目縮編至二十四個師至少二十個師的數目。
七:中國共產黨承認重慶國民政府對中國的合法領導地位。國民政府承認國民黨、共產黨及一切黨派的平等合法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