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是否應當被大陸統一,不是法理也不是邏輯的問題。台灣與大陸分治超過70年,台灣絕大多數人沒有在PRC統治下生活過一天。
台灣有真正的民主也已經有幾十年,從來沒有過有影響力的與大陸合並的民意。
在現在世界信息透明的條件下,十四億人做夢去統一台灣,似乎台灣人民的願望從來不是他們考慮之內的,你同意要統,不同意也要統,這不是QJ犯的邏輯麽,你同意要捅,不同意也要捅。。
下麵有幾個人提出問題,不妨在此作出回答。
一個是美國法律裏州退出需要其他州同意的條款。這個以前發生過,導致美國內戰。北方主導的聯邦政府鎮壓了分裂的南方政府。在這問題上我的觀點是南方的分裂是源於堅持奴隸製,而人不應當被當做奴隸,這個根本的權利的保護,在道德上是比維持法律程序更高一層次的。從現在的局勢看,以後也說不定哪個州不滿於聯邦政府的淩駕而鬧獨立。如果他們認為受到不公正的強權的壓製,侵犯了他們的自由,而這同樣地比法律程序在上帝麵前是更高層次的論題,那就是反了又怎樣!
一個是加泰羅尼亞獨立運動問題。這個和烏克蘭部分俄羅斯成分比較多的鬧獨立有些類似,都是有長期的曆史包袱在裏麵。一般來說,這樣混居的地區(不是單一民族成分占絕對優勢的),獨立是有很大代價的(即使不流血)。如果鬧獨立地區內部,以及與這個國家其他部分能互相多諒解多合作,可以有比獨立更好的方案。
但是如果其他部分對少數地區長期的執行不公正的或者歧視的政策,那麽少數地區有權利使用各種方法維護自己的合理權利,包括武力。
所以,不要拘泥於法律上分裂與統一的是否合法,而是要去看更深一層的,基本價值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