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不同了,挑起台海戰爭,就是世界大戰。

台灣在中華民國的有效行政管轄下七十多年,

有自己的司法,行政,國防,經濟及金融機構,是實際意義上的獨立國際

地位地區。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獨立的國家,就必須承認中華民國是

獨立的國家。因為辛亥革命後,無論是軍閥混戰還是十四年的抗日戰爭,

還國共內戰,中華民國的憲法,議會及行政,一切國家形式的機構,

一直都沒有間斷職能運作。也就是說,中華民國是一直獨立存在的。

 

另一方麵,我們可以說,在文化及經濟上,兩岸有不可割裂的血緣關係,

同屬於廣義的一個中國範疇。分裂民族是不得人心。

這個人心,要分成兩種定義,一種是所有大中華區的人及海外華人,

全局的民族認同。另一種是當地出生的或擁有本地身份的公民人,

這叫民族自決權。

國際組織目前承認的是本地公民自決,而對曆史文化淵源隻是參考,

二者衝突時,用現行有效行政管轄仲裁。

所以,用“祖國統一”發動台海戰爭不具有正義性。

與1946年國民黨發動內戰,“三個月消滅邊區政府”是一樣的性質,

不承認行政有效管轄,忽視當地居民的生存發展權利,用抽象的

意識形態概念,用武力手段解決統一問題,是會引發國際利益的巨大衝突,

導致世界大戰。

現在的台灣不同於1948的南韓,也不同於1949年的台灣。

1。台灣已經有了實際的國際地位,就是事實上的行政獨立自治地區,

說它是國家,一點不過分。

2。台灣在是中華民國的行政管轄下,有被國際認同的民主製度,其經濟

發展水平和人均收入屬發達富裕國家水平。而大陸雖在總體經濟體量

高度發達 ,但人均收入還屬於欠發達。所以,強求兩岸的統一,

無異於國家範圍的財富掠奪,是對私有財產和基本人權的侵犯。

3。中共已經不同於七十前的中共。喪失了民眾的執政信用

台海戰爭,包含了專製和民主的對立,不是國家統一那麽簡單。

4。台海戰爭會造成地區和盟邦的巨大經濟損失,美國,日本,澳大利亞,

印度,及東盟國家等,都與台灣有非常強的經濟聯係。打台灣的統一戰爭,

就是對這些國家利益造成巨大傷害,是實際的國家恐怖主義行為。

5。“國家統一”是一個過時的意識形態。那是在前現在社會,非民主製度和

國際社會無力維持正義及秩序時,靠武力手段解決爭端,國家統一就減少了

戰爭的機會,對所在地區的民眾是有益的。

國際法完善和國際維持和平力量日益強大的今天,正義和人權高於國家局部

利益的現在,用“國家統一”發動戰爭已經落伍過時。

當然如果民心願意地區統一或國家合並,當然更好,但隻能通過非戰爭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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