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bbc.com/zhongwen/simp/chinese-news-55505602
據報道,由於被西班牙引渡到中國的台灣籍嫌犯高達200多人,此次判決隻是開始。
台灣大陸委員會(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同日表示,台灣還在持續了解相關案情。但對於跨境電信詐騙犯罪案件的處理,台灣主張應透過各方合作,共同打擊犯罪,並將涉案台人帶回台灣依法偵訊及審判。
台灣欺詐嫌犯“被送中”
北京市一當地法院稱,台灣籍被告在2016年6月至12月於西班牙組建犯罪集團,利用電信網路技術手段,冒充出入境管理局及公安局人員,先後騙取14人共人民幣617萬元。
根據當年媒體報道,此事發生在2016年,當時中國公安調查發現,在西班牙境內有電信網路詐騙據點,目標針對中國民眾。因此,中國與西班牙警方合作,展開代號“長城行動”,在西班亞馬德裏及巴塞隆納等地逮捕了237名嫌犯,其中台灣籍嫌犯218名,涉案金額達約1.2億元人民幣(1840萬美元)。
中國並於2017年1月,依據2005年與西班簽署的引渡條約,向西班牙外交部遞交引渡請求書,經過2年多庭審程序,西班牙國家法院同意將全部嫌犯,包含台籍嫌犯陸續引渡到中國,引起台灣政府抗議。
2018年5月,當西班牙開始將台籍嫌犯引渡到中國時,台灣外交部曾表達嚴正關切與強烈遺憾。同時,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公署(OHCHR)當時也稱,這些被遣送的嫌犯遭控詐欺,在中國可能有遭酷刑、不當對待或遭判死刑的危險,呼籲西班牙政府停止將台灣籍、中國籍人士涉案人士引渡中國。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詐騙公私財物,重者可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最高刑罰並不涉及死刑。
2019年6月,西班牙繼續引渡94名台籍嫌犯至中國審判。當時,台灣駐西班牙代表處發表聲明,指出西班牙在2019年初質疑被中國通緝的加拿大人是否會在中國受到公平待遇,但現在卻將台人引渡至中國,立場矛盾。
不過,中國國台辦則回應稱,中國“將跨境電信詐騙犯罪分子繩之以法,受到兩岸同胞的肯定與認同,中國絕不容許任何犯罪分子逍遙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