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台灣“中央社”10月26日報道,台灣“海巡署”與澎湖縣政府24日在澎湖海域以“越界”為由查扣大陸“豐溢9969”抽砂船、“長鑫36”運砂船,連同28名船員都被帶走。澎湖地方法院在25日深夜認定,28名船員全部羈押並禁止他們與外界接見通信 。報道稱,這是澎湖地方法院有史以來,創下一次羈押28名被告的紀錄。
台灣《聯合報》24日曾報道稱,台“海巡署”艦隊分署長謝慶欽說,24日清晨,發現有抽砂船及運砂船“越界”,後分別查扣大陸“豐溢9969”及船上9名工作人員、“長鑫36”及船上的19人。
“越界”一直是台當局扣押大陸船隻的慣用借口,此次扣押大陸船隻也並非今年的第一起。
台灣媒體曾報道,今年1月3日,台“海巡署”艦隊分署調派2000噸級的台南艦“進駐”澎湖,就近配合“澎湖海巡隊”進行所謂的對“越界”大陸漁船“掃蕩”任務。4月,台“海巡隊”甚至使用霰彈槍對大陸漁船隊發射震撼彈。8月,台當局又以“越界”為由在4天內連扣4艘大陸漁船,羈押船員並予以重罰。台親綠媒體《自由時報》10月17日稱,今年初至今台當局已累計裁罰64艘“越界”大陸漁船。
而針對台當局此前頻繁扣押大陸漁船甚至打傷漁民的行為,國台辦曾呼籲台當局“將心比心”。國台辦表示,多年以來,大陸方麵為兩岸漁民正常作業提供保障,維護良好的作業秩序,保障兩岸漁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做了大量的工作。大陸方麵對台灣的漁民一向以同胞情誼相待,我們在沿海多個地方設立了台灣漁民接待設施,為台灣漁船和漁民提供避風、補給、搶險、救助等相關的幫助。兩岸同胞是骨肉兄弟,將心比心,台灣方麵應當停止以粗暴和危險的方式來對待大陸漁民,保證相關漁民的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