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關注:中美貿易戰下,兩岸產業如何合作


會議現場(中評社 海涵攝)

  中評社北京9月4日電(記者 海涵)在日前召開的第四屆兩岸關係天府論壇上,有台灣學者對中美貿易戰下兩岸產業如何合作表達了看法。他們指出,麵對新的形勢和新的挑戰,兩岸需要在經濟創新、產業轉型升級,企業互利共生上,探討找出共同努力的方向和目標,型塑兩岸合作新模式。

  自特朗普上任之後,美國與中國之間的經貿關係摩擦與對立不斷升高。對此,中國文化大學中國大陸研究所教授高長評論說,自去年(2018年)7月6日美國對中國發動貿易製裁以來,迄今已曆一年,中美之間如今已陷入“科技冷戰”。

  “從貿易戰蔓延到科技戰擴大了衝擊麵,”高長認為,大陸台商身處在美中貿易博弈暴風圈內,首當其衝。根據相關數據顯示,大陸對美出口前10大企業都是外資企業,其中,有8家是台資企業,1家新加坡企業,1家美國企業;大陸對美國出口的百大企業中,台資占近四成(合計外資占七成,陸資僅占三成)。以通訊、信息計算機相關產品為例,美國主要進口商為美商蘋果( Apple)、美商惠普(HPI)和戴爾計算機(Dell);供貨商主要是在大陸投資的台資企業。這些以美國市場為主的台商,即便可以承受美國對中國大陸貿易製裁第一波或第一二波的衝擊,當美國擴大對中國大陸貿易製裁的規模,毛利偏低的台商恐無法承受,最終可能被迫退場。受到衝擊的廠商可能遍及各行各業,尤其對從事涉及貿易製裁列表產品貿易的企業影響更大,無論直接或間接的衝擊;也不論是製造商或貿易商(例如是分銷商、進口商或出口商)、服務供貨商。

  高長指出,中美貿易戰對台灣或台資企業造成間接衝擊,主要來自三角貿易型態,也就是台灣接單,中國大陸生產,製成品銷往美國的交易模式。根據經濟事務主管部門統計處調查資料,去年全年台灣外銷接單中,平均52.13%選擇在海外生產;就不同產業別觀察,外銷接單選擇在海外生產的占比,信息通訊業最高,達94%,其次是電機業,占74.3%;外銷訂單金額排名第二的電子類產品,也有44,6%選擇在海外生產。另依據經濟事務主管部門2018年6月所做的廠商問卷調查,發現約有74.6%在海外生產的產品,轉銷至第三國,其中,資通訊及機械類產品之比例更高達87%左右:隻有20.7%供當地銷售,回銷台灣的比重還不及5%。

  他表示,身處在美中貿易戰暴風圈中,原本毛利愈低的業者,承受傷害的能耐相對較低,采取應變策略的必要性愈見迫切。近年來,全球產業鏈已出現明顯變化,全球產業鏈重整趨勢帶給兩岸企業的競爭威脅有增無減,兩岸企業必須體認:(一)產業發展能否成功抵擋外在競爭,並脫穎而出,有政府政策支持固然重要,而更關鍵的是,企業本身投入研發和技術創新的努力。(二)隨著全球產業鏈重整,過去大幅依靠降低成本的量產代工模式起家,並曾創造傲人成就的營運模式已逐漸喪失發展空間,必須嚴肅思考轉換為以創新為基礎的經營模式,隻有朝產業上更高附加價值的一端邁進,才能創造更多發展的新新機會。

  高長認為,一般預料,美中地緣政治競爭加劇已成為新常態,未來兩國的貿易問題更難解決,即使兩國達成貿易協議,兩國科技主導權之爭也不可能在短期內結束。貿易戰不斷升溫,在大陸投資設廠的台商與在地企業一樣,已遭受不同程度的損失。麵對兩強之爭,台資相關業者已開始嚴肅思考轉移生產地點,分散市場,研擬避險策略。必須指出的是,台資企業已深度融入大陸產業鏈,被迫退出大陸的企業不隻本身受到二次傷害,也可能破壞大陸辛苦建立起來的產業鏈之完整性。因此,建議大陸政府大力協助台資企業升級與轉進。

  高長說,逆全球化潮流當道,貿易自由化進程受阻,加上特朗普實施稅改、貿易壁壘與製造業返美政策,已對國際製造業產業鏈局麵造成影響,而美中貿易爭端延宕不解,或將成為全球供應鏈加速重整的催化因素,未來之發展不可輕忽。

  麵對新的形勢和新的挑戰,高長指出,兩岸需要在經濟創新、產業轉型升級,企業互利共生上,探討找出共同努力的方向和目標,型塑兩岸合作新模式。具體而言,大陸早自2008年即開始推出“核高基”發展戰略,即核心電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基礎軟件等三大領域的發展戰略,該領域台灣仍具優勢,建議兩岸應加強合作,共同發展。為了改變過度依賴美國市場的局麵,開拓新市場已顯迫切,兩岸企業應攜手走出去;特別是推動“一帶一路”,共拓海外市場的空間。為因應美國對陸企並購投資采取更嚴格的審查標準,大陸高層已宣示將加強自主研發,未來對科技人才之需求必更加股切;兩岸應加強研發合作,避免惡意挖角。

  同樣是對於兩岸產業合作新模式的探索,台灣政治大學國關中心研究員陳德升提出了兩岸共同市場主張與規範。

  2019年1月2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告台灣同胞書》發表40周年紀念會上的講話中倡議:“要積極推進兩岸經濟合作製度化,打造兩岸共同市場,為發展增動力,為合作添活力,壯大中華民族經濟。”對此,陳德升表示,兩岸共同市場的基本理念與主張應有如下內涵:一是,產業分工、優勢互補、共創雙贏;二是,同等待遇、公平競爭與法治保障;三是,參與大陸經濟建設,共同經略海外市場;四是,優先共享大陸商機,分享台灣產業治理經驗;五是,排除投資障礙與阻力,建立經貿合作製度規範;六是,落實“應通盡通”(經貿合作暢通、基礎設施聯通、能源資源互通、行業標準共通),建設兩岸共同市場。

  陳德升指出,兩岸共同市場的概念與實踐,仍須兩岸相互溝通、建立共識與經驗積累。此外,兩岸產業競合與秩序維護亦顯重要,尤其是兩岸產業如何促成良性競爭、共生與分工,並規避惡性競爭陷阱,仍須雙方積極努力。在商機方麵,兩岸優勢互補之文創、設計與管理專業,以及科技與知識價值鏈之關鍵結合點,台資仍有較大發揮空間。未來兩岸共同市場運作,亦應強調“合作”、“共享”與分享”之理念,促成產業利益整合,並在製度保障與前瞻思維下,鞏固兩岸和平發展與社會融合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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