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不知道郭台銘的想法。稅收是支撐政府的行政和建設,稅收用來支付警方,學校,和道路等經費。台商(也是中國人)設立公司或工廠在大陸任何地方,都有義務繳稅。因為,地方政府為公司或工廠,鋪設道路,維護治安,處處必須收稅,去完成政府的責任。廣東省政府是唯一有權,向省內的公司和工廠收稅。台商在各地方政府設立公司或工廠,優惠條件是由各地方政府來協商決定。稅收對於台灣省地方政府沒有任何關係,因為營業執照,不是由台灣省地方政府核發。台灣省政府沒有出任何經費,去維持警政,交通建設,沒有任何權力去收稅。台灣的媒體,經常是斷章取義,自己添加一些沒有邏輯的言論,來醜化兩岸交流。如同,有人就説,要將新台幣一比一對換成人民幣,才能談統一,立即要大陸提供金錢,這是很毒的宣傳。郭台銘的話,必須要査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