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改之路(一)] 從殖民統治到實現普選 香港民主發展是曆史性進步
2015-06-17 16:40:00 來源:央廣網
2015年6月到7月,香港立法會將就政改方案進行表決,然而,就在香港的政製發展有可能迎來曆史性的機遇之時,一群“親英美的反對派”卻屢屢阻撓政改進程,甚至他們中的一小部分人還不時流露出對港英統治時期所謂民主的懷念和向往。那麽,港英統治時期香港人真的有民主自由嗎?我們不妨回到1987年4月9日,第27任港督衛奕信的就職典禮現場,當天,衛奕信麵對聖經宣誓:
衛奕信:我,戴維?克萊夫?衛奕信,宣誓效忠和敬仰伊麗莎白二世女王陛下,及其合法繼嗣人,願主佑我。
港督上任的誓詞中隻有對女王的效忠、義務,對於香港的利益、香港人民的福祉卻隻字未提。實際上,自滿清政府在19世紀中後期將香港領土分別割讓及租借給英國,直至上個世紀80年代初,英國對香港的管製就一直沿用獨裁統治。香港對於他們來說,隻是一隻“會下金蛋的鵝”,而且他們隻在乎“金蛋”,不在乎“鵝”,更不用說少數香港人口中的民主自由。
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鄒平學:1843年4月,英國向其任命的香港總督先後頒發了《英王製誥》和《王室訓令》,文件中規定:香港總督是英女王派駐香港的代表,是香港的首長,下設行政局、立法局協助他工作,總督又分別擔任立法局主席和行政局主席,兩局委員也由他委任,這說明總督的權力非常大,但最終的權力要集中於英國倫敦,其次香港製定的法律不能違反英國政府的訓令,英王對香港製定的法律有否決權。
《英王製誥》是關於香港政治體製最早的重要法律文件,從這個當時被英國人稱為憲法的法律文件中,我們看不到任何民主的色彩與表述。可見,在香港推行民主發展,不在英國人的考慮範圍。
我們再來看看港英統治時期立法局的情況。立法局起初稱為定例局,雖然被稱作是當時香港的立法機關,但是一直到1984年中英談判成功,正式簽署香港將於1997年7月1日回歸中國的中英“聯合聲明”以前,香港的立法局都沒有發揮過獨立立法的作用,而僅僅是一個給總督立法時提供谘詢的機構。
立法局的議員沒有一個是香港老百姓提名的,更沒有一個是通過民主程序選出來的。
當然,有一個奇怪的現象非常值得關注,這就是在香港回歸前的“十二年過渡時期”裏,已經對香港采用了100多年殖民統治、從來沒有實行過民主的港英政府卻突然提出要在香港搞民主。1982年,港英政府成立了18個有民選議席及具備谘詢功能的區議會,並在1985年將各區議會民選議員人數增加至整體的三分之二,主席也由選舉產生。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港澳事物研究中心教授陳欣新表示:91年以前就一個直選的都沒有,91年才開始有。港英當局當時要大幅度提高直選和變相直選的比例,目的還是有所圖。如果英方是為了推動香港的民主化進程的話,那麽他在和中方的諒解當中,它就應該把這個體現出來,而不是操作的時候偷梁換柱。
1992年,香港最後一任總督彭定康更是在違反中英聯合聲明、不顧中方強烈反對的情況下,在上任四個月後單方麵宣布政改方案。在香港立法會引起軒然大波。
時任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副主任王鳳超:聯合聲明附件二規定,在香港過渡時期後半段,中英兩國政府有必要進行更密切的合作,共同審議為1997年順利過渡所要采取的措施,彭定康先生不同中方磋商就對涉及97年前後香港政製銜接的94、95年選舉安排作出了單方麵的公布,彭定康的政改方案改變了基本法規定的公民團體選舉的間接選舉性質,取消法團投票,變相擴大直選名額,超出了基本法的規定。
那麽,為什麽100多年裏英國不在香港搞民主,卻在即將要離場的時候突如其來的改變了呢?前英國首相梅傑曾經說過這樣的一段話。
梅傑:英國的利益高於一切,對於我和這個黨來說,過去如此,將來如此,永遠如此。
答案就是利益,而這個利益隻是英國人的利益而非香港人的利益。前英國首相撒切爾夫人在她的自傳《唐寧街歲月》中的一段話更是毋庸置疑的證明了這一點,在談到1982年9月與鄧小平的會談沒有進展時她寫到:鑒於會談沒有進展,我們現在應該發展香港的民主建製,使香港實現獨立或自治,就像我們在新加坡那樣。
英國人的做法說到底還是希望香港從中國分離出去。少數港人口中的所謂港英時期的民主、自由不過是英國人在撤退之前布下的一個棋局,一些香港人隻是他們的棋子。而反對派口口聲聲的所謂“要港英時期的民主”隻不過是他們為了達到個人目的的工具而已。
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長、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王振民表示:就是那種逢中必反的心態,中央提出什麽,我都反對,即便是正確的我也反對。這個普選全世界沒有統一的標準,香港的普選一定要根據香港的情況、香港的曆史、香港的特點,產生一個香港模式的普選製度,來解決香港的問題。
其實,香港的民主發展之路早在1990年基本法頒布的那一刻起,就已經做出了清晰的規劃,並作為法律記錄了下來。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所長莫紀宏:基本法就在四十五條規定了一個要通過循序漸進的方式,最終形成一個由提名委員會來提名,由普選產生行政長官的這樣一種選舉製度。當年全國人大通過《基本法》並且把這個普選製度寫進去,反應了中央是很有誠意的,香港特別行政區也是采取了各種各樣的措施進行配合,大部分民眾對這個方案也是比較支持的。
而香港回歸十八年來,香港的民主進程也一直在不斷的完善、發展。
香港立法會議員、原香港民建聯主席譚耀宗:其實我們回歸以後中央政府給了很大的權利給特區政府,所以有“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所以跟過去英國人管治香港的時候來比較,我覺得是很大的差距了,所以有些人現在還懷念英國管治的時候,這個是說不過去的。
縱觀世界民主發展的曆史,並不平坦。如果此次政改方案獲得通過,香港隻需用回歸後的20年就可以實現一人一票雙普選。可謂世界民主發展史上的奇跡、壯舉!
今天,當香港的民主進程有可能向前邁進一大步的時候,任何的攔路者都將成為曆史的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