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死也不回國的可憐蟲,除了嘴硬,該打一針了,哈哈哈!
【疫苗紀錄產地全刪除】
— 自由亞洲電台新聞 (@RFA_Chinese) July 26, 2018
自本周三起,為孩子接種疫苗的防疫站或醫院,停止在疫苗記錄本上,生產疫苗的廠家消失。
但有寵物主說,寵物貓狗打疫苗,每次生產廠家信息都寫的明明白白,現在麵對此情此景,真有“人不如狗”之感。#疫苗 #人不如狗 #接種紀錄全消失 pic.twitter.com/1rJvvmXDWQ
長生生物疫苗造假事件繼續發酵,公司董事長高俊芳家人身份也被網民人肉搜索,結果發現女網紅隋嘉琪便是高俊芳兒媳。隋嘉琪多次在網上炫富的照片及視頻成為網民熱議焦點。從視頻及照片可見,隋多次在網上貼出名車及名牌手提包。有網民怒斥隋以別人的命錢過奢侈生活,是對生命的褻瀆。
— 自由亞洲電台新聞 (@RFA_Chinese) July 25, 2018
視頻來源:網絡 pic.twitter.com/2H2sklcWHL
長春長生生物公司疫苗生產記錄造假,狂犬病疫苗和小孩百白破疫苗出現問題,但在輿論發酵之前,當地政府隻是罰款了事。但是,上海高院正在審理的這起“疫苗版藥神案”,國外真疫苗成了“假藥”。律師認為,未經批準的進口藥,不應該作為刑法中假藥罪的認定。
斯偉江與徐昕兩位律師,本周一(7月23日)在一份公開聲明中稱,日前,幾乎每個中國家長,都在翻看自己小孩的接種疫苗記錄,原因是國內第二大疫苗生產公司,長春長生生物公司疫苗生產記錄造假,狂犬病疫苗和小孩百白破疫苗出現問題,但在輿論發酵之前,本該刑事處罰的事情,當地政府隻是罰款了事。
與此相反,上海高院正在審理的這起“疫苗版藥神案”,國外真疫苗成了假藥,刑法重拳打擊。上海美華丁香門診部,因為使用未經審批的進口疫苗,被判銷售假藥罪,盡管疫苗藥品抽檢記錄、檢驗結果單和輝瑞製藥等公司出具的回函等書證都證明,涉案疫苗不是假冒偽劣疫苗。該聲明還稱:“光從結果來看,無一例不良反應,沒有造成任何社會危害,相反,客戶從中受益了。”
據《南方周末》報道,“假藥案”第一被告郭橋被以銷售假藥罪判刑7年,其他三名涉案者也被判處4到6年不等。
本台記者周二致電斯偉江律師,但始終無人接聽。徐昕則對本台表示,他不便接受外媒采訪:“不好意思,我不方便接受外媒采訪,謝謝你們”。
近十年,中國山東、山西等地曾發生多起疫苗事件,官方雖然多次表示會徹底調查,依法嚴懲肇事者,但始終未公開調查結果。
該聲明呼籲刑法中對假藥的認定,應該嚴格按照文義和立法目的來解釋,對於《藥品管理法》對假藥的擴大認定,不應該作為刑法中假藥罪的認定標準,即行政法上的標準不得作為刑法的標準。清華大學張明楷教授也注意到這個問題,他認為,未經批準進口的合格藥品,必須排除在《刑法》第141條的假藥之外。
關注疫苗案的劉書慶律師本周二(24日)接受本台采訪時稱:“我也讚成徐昕和斯偉江律師的意見,一種藥物的真假,應該看它的治療效果,而不是依它有沒有在中國注冊,經過中國藥監部門的同意,作為一個標準”。
銷售優質的進口疫苗,會被定銷售假藥罪。中國《刑法》將認定假藥的範圍交給了《藥品管理法》。代理律師認為,將真藥認定為假藥是不合理的,而因為刑法第141條的規定,導致許多民眾根本不知罪而構成犯罪,如同上海疫苗案裏,多個被告人認為,他們最多是違反了海關規定,卻不知道,已經構成“犯罪”。
北京律師張凱發文稱,2010年,毒疫苗的受害人到法院起訴,法院不立案。受害人就到衛生部抗議,最後被拘留,於是提起行政訴訟,但訴狀到法院,依然不立案。張凱說,他和法官發生爭執,最後被轟出法院。張凱還稱,2013年湖南、廣東及四川,有4名嬰兒注射乙肝疫苗後死亡。家屬向醫院提出索賠,院方稱:尚不能確定死因與疫苗有關,拒絕向家屬提供補償。在山西毒疫苗事件中,唯一獲得法院立案的尚彩玲,打了三年官司,最終和疫苗廠家達成和解協議:廠家補償十萬元,條件是尚彩玲放棄訴訟和上訪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