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計已經幾百個了,大陸自己損失數以百億計。自己在理的事,為什麽不把事態搞大?替台灣掩蓋罪行?這事最好弄到國際上,引起國際關注,把台灣的名聲搞臭。也讓菜當局感受點壓力,主動來協商。這樣就可以擴大自己的司法管轄範圍。以後,在國際上,台灣的電訊詐騙罪犯一律引渡到大陸,由大陸進行司法審判。讓台灣“最美的風景線”在國際上大放異彩。
大陸有牌不會打,找幾個家破人亡的案例,判幾個死刑或無期,讓台灣“最美的風景線”在國際上大放異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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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濟犯罪,國際上的共識是不判死刑的,15年,20年可以了,關鍵是要落實一個中國的原則,把犯人弄回中國受審 -547788- ♂ (122 bytes) () 04/04/2018 postreply 12: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