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客觀存在事實,大陸和台灣是中國的兩個分治政府。
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的陳述中,第一個最直接的推論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不等價於中國,大陸政府不是中國唯一存在的政府,也不是唯一“可以”存在的政府。所以台灣中華民國政府也是中國政府的一個分支,兩岸處於分治狀態。這是大家包括大陸都承認的現實。
其二,大陸政府的任何法律都不可能基於這個陳述推廣到整個中國,包括所謂的《反分裂法》,都隻能在大陸有效。因為大陸政府是中國的一部分,將部分屬性推廣的全體,違反了基本邏輯推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