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旅行法是美國的奸計,手法是一石二鳥。其目的是榨幹台灣的錢財購買武器,在統一前利用完最後一點剩餘價值,以此盡可能拖住大陸的主力,誘使大陸火並台灣,在更為激烈的戰爭中打爛台灣。也就是說,美國如果不能保有這塊島鏈絆腳石,那就讓大陸拿一塊爛的去。
對於這類奸計,大陸上策是洞若觀火,現階段而言須圍而不打,以壓促變,防美優先於攻台,下策才是立即攻城。
美國對台灣不能不謂刻薄,經濟沒有待遇,還遭軍購的盤剝和政治上的輕視和算計。對於美國來說,台灣太小,價值可有可無,於其東亞戰略中既比不上菲律賓,更比不上日本,甚至還不如韓國。其根本原因在於,一者台灣的法律意義上屬於中國明搶則無理,二者台灣島內依然存有大量的潛在統派人士,而且始終絕不可能消亡,因此台灣被美國視為中國的遊離部分須善加利用和控製。
台灣島內的低劣政客長期囿於孤島,鼠目寸光,既不通天下大勢,又不明陰陽消長,以為包藏禍心就能暗度陳倉。豈不知當大限來臨,任你百般算計依然不過是瓦解冰消,最終隻能仰望被愚弄過的大陸,輕則牢底坐穿,重則橫屍法場,再無後悔藥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