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籍犯罪嫌疑人:要是知道在大陸審判 我一定不敢做

央視網消息:近日,一起特大跨境電信詐騙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這起備受各界關注的案件,包括主犯在內,85名詐騙團夥成員有一半來自台灣。

  在法警戒護下,85名被告,分三個庭宣判。法院審理查明,該案總計有185名大陸民眾受害,詐騙金額高達2900多萬人民幣。

  兩名台灣籍主犯張凱閔、林金德,一審被判15年有期徒刑;其餘83人,也獲得14年至1年9個月的不等刑罰,並處剝奪政治權利及罰金。

  北京市二中院還準許9名來自台灣的被告人家屬、5家台灣媒體,旁聽了審理。

  這起在肯尼亞被破獲的特大電信詐騙團夥,雖然是在境外從事犯罪行為,但案件的受害者,卻全部是大陸居民。這些犯罪團夥在肯尼亞設點,冒充大陸的公檢法,向大陸居民撥打電話,瘋狂實施詐騙。依照我國法律規定,我司法機關有司法管轄權。

  2016年4月13日,團夥成員統一帶頭套,坐飛機押送回國。

  同一天,國台辦發言人安峰山表示,據初步統計,近年來,每年有上百億元人民幣的電信詐騙犯罪贓款,被騙子從大陸卷到台灣。

  【新聞背景】特大跨境電信詐騙案備受關注 台灣方麵曾有異議

  從去年4月13號,45名台灣籍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被遣送回大陸,到今年的12月21號,也就是前天,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一審宣判,一年多來,該案就一直備受兩岸各界關注,其中也包括了台灣方麵對大陸司法管轄權提出的異議。

  就在台灣籍犯罪嫌疑人被遣送回大陸第二天,台灣法務部門負責人羅瑩雪,就因此接受了質詢。

  麵對質詢,羅瑩雪指出,兩岸共同打擊犯罪,不要有政治意識的幹擾,應該冷靜下來就事論事。實際上,近年來,台灣電信詐騙團夥針對大陸實施的犯罪,已經給大陸民眾造成巨大傷害。

  2016年4月15日,國台辦發言人安峰山:有一名吉林的女士,丈夫的死亡撫恤金被騙走以後,跳樓。還有一名熊姓的菜農,因為畢生的積蓄被騙,結果在銀行門口自殺。

  以前,涉及到台灣籍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通常的做法是,第三地會將犯罪嫌疑人遣送回台灣,由台灣警方偵辦。然而事實上,一些台灣籍犯罪嫌疑人,卻並沒有獲得相應的司法懲罰。

  前台灣警察大學教授亞洲警察學會秘書長葉毓蘭稱:“就算回來之後,恐怕也沒有檢察官要辦,因為被害人在哪裏,我們找不到。除非我們發函出差旅費,把大陸的被害人邀請過來,這是不太可能的。”

  除此之外,台灣在電信詐騙犯罪方麵的刑期短,主嫌犯往往隻判一兩年有期徒刑,共犯也不過是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同時因為犯罪嫌疑人是在境外作案,受害人又在大陸,一些台灣籍犯罪嫌疑人往往不被追責,最後就不了了之。

  專案組民警張軍稱:“之前在印尼抓捕一批台灣籍,遣送回去;三個月後去菲律賓再抓捕一批台灣籍嫌犯,發現抓到的是同一個人。”

  為了有力打擊犯罪,從2016年開始,有越來越多的台灣籍犯罪嫌疑人,被押解回大陸。大陸公安機關,也對他們展開了全麵調查,不僅要查清全部犯罪事實,而且將這些台灣籍犯罪嫌疑人依法起訴。

  而在大陸接受審判,意味著這些被告,可能會麵臨比在台灣更高的刑期。想要鑽法律的空子,也沒有一點空間。

  台灣籍犯罪嫌疑人:“要是知道在大陸審判的話我一定不敢做。因為在大陸刑期可能最長是無期,包括台灣家屬來也麻煩,我一輩子算是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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