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的表述:
“海峽兩岸都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努力謀求國家的統一。但在海峽兩岸事務性商談中,不涉及『一個中國』的政治含義。本此精神,對兩岸公證書使用(或其他商談事務)加以妥善解決”。
台灣的表述:
“在海峽兩岸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雙方雖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但對於一個中國的涵義,認知各有不同。惟鑑於兩岸民間交流日益頻繁,為保障兩岸人民權益,對於文書查證,應加以妥善解決”。
可以看到達成共識的部分是:
“海峽兩岸都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努力謀求國家的統一”和“在海峽兩岸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雙方雖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
而台灣原本的陳述是不包括“一個中國”的陳述的,這是台灣開始不願意承諾,而大陸堅持要求且最後雙方同意,也就是達成共識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