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台辦發言人安峰山表示,針對近一段時間以來台灣有關方麵抓扣大陸漁船事件頻發,我們多次強調,台灣方麵應當尊重兩岸漁民在傳統漁區作業的事實,尊重正常生產作業的大陸漁民權益,停止無端抓扣大陸漁船的做法。但是今晨仍然發生了開槍擊傷大陸漁民的事件,令人憤慨。我們要求台灣方麵立即嚴肅查處這一事件,盡快放人放船,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央視記者陳慧慧)
事發現場
早前報道
台灣當局以“越界”為由查扣大陸漁船 開5槍打傷2人
【環球網綜合報道】繼台灣“澎湖海巡隊”5日在澎湖花嶼查扣一艘廣東南澳縣漁船後,6日早晨,一艘廣東省南澳31049號漁船再被“澎湖海巡隊”查扣。
大腿遭橡皮子彈打傷
船員腳踝受傷
據報道,兩名受傷漁民大腿和腳踝受傷,“海巡隊”先行二人護送至馬公就醫,對於該漁船則由巡防艇一並押返。
延伸閱讀
今年以來的台海“越界捕撈”衝突
2017年4月17日:台灣首次查扣大陸母子型漁船押返偵辦21名船員
台灣“澎湖海巡隊”執行“護永項目”掃蕩勤務,16日首次查獲大陸母子型漁船“越界”作業,台方以“強靠”方式將大陸漁船押回馬公隊部,沈姓船長等21名漁工等一並查扣押返偵辦。據台灣“中央社”報道,澎湖海巡隊執行“護永項目”掃蕩勤務以來,大都查獲滾輪式漁船,這次則首度查獲大陸母子舢舨作業的漁船。
2017年3月31日:台灣淩晨再扣一艘大陸漁船10名大陸漁民被抓
台灣《聯合報》報道,台“海巡署”海洋巡防總局基隆海巡隊巡防艇,31日淩晨2時在彭佳嶼東北方22.4海裏處海域,發現大陸鐵殼船“浙玉漁11007號”涉嫌越界捕魚,船上計有10人,已帶返基隆港偵辦,駱姓船長(21歲)麵臨百萬新台幣罰款。
2017年3月23日:台灣展開“東沙海域擴大威力掃蕩” 扣大陸20名船員
據台灣“中央社”23日報道,台灣高雄地檢署與高雄第五海巡隊聯手執行“東沙海域擴大威力掃蕩”專案,逮捕“非法侵入”東沙的大陸漁民20人,並首度扣押一艘漁船押解至高雄港。
2017年2月5日:台媒指大陸漁船“越界”捕撈遭台灣海巡隊夾擊登船
據台灣“中央社”2月5日報道,台灣基隆海巡隊4日晚間發現大陸漁船“閩長漁24188號”“越界”捕撈。台海巡靠近時,“閩”船拒絕受檢並加速逃逸,海巡以兩艘巡防艇夾擊,並跳船登檢,當場查獲2000公斤漁獲。
基隆海巡隊表示,該案將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施行細則規定,裁處120萬至240萬新台幣的罰款,另也會函送基隆市政府,將船上漁網、漁具沒收,並切割、破壞起網設備。